完善統籌協調立法提質效
第五屆特區政府着力完善立法統籌協調機制,對立法規劃的訂定、立法統籌的方式及程序全面優化,有效落實立法規劃項目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草擬工作。二○二○年至二○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特區政府共配合立法會完成制定一百一十一項法律,頒佈二百三十項行政法規,立法效率和質量顯著提升。
(一)在訂定立法規劃方面,特區政府秉持實事求是原則,綜合考慮政府的施政方向、民生熱點,以及整體立法資源,科學訂定每年立法規劃並嚴格落實,二○二○年至二○二四年均完成年度立法規劃項目。
加強節點時間控制
(二)在加強立法統籌方面,特區政府就過往立法流程中出現的不足,有針對性地完善統籌立法的方式、流程及技術,包括加強立法節點時間控制、確立提案部門及法務部門在立法工作中的職責和分工等,以強化法務部門在立法草擬工作中的統籌協調作用。
(三)在提升立法質量方面,特區政府制定法規文件格式指引,以及草擬法規文件電子化格式範本,加強法規格式標準化;同時,結合立法草擬實務工作情況,持續完善立法技術規範,提高草擬工作的整體質效。
定期溝通法案進展
(四)在優化立法程序方面,為提升法案的審議效率,確保立法項目如期完成,特區政府與立法會定期溝通法案工作進展,積極配合立法會推進各項法案的審議工作。
第五屆特區政府按照施政總體方向和目標,修訂多部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法律,並制定多項施政工作所需的行政法規,充分發揮立法在推進特區各領域發展中的基礎性和保障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