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擴容注入發展新動能
十月十日,國家商務部與澳門特區政府共同簽署《關於修訂<《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此次修訂是落實“健全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的重要體現,將進一步深化兩地經貿交流合作,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助力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其中值得關注點如下:
一是便利澳企內地展業,為國家擴大制度型開放積累經驗。《協議二》取消大部分服務行業澳門服務提供者從事 3 年實質性商業經營的年限要求。此舉為澳門的優勢產業進入內地市場開闢了更廣闊的道路,充分利用內地龐大的市場資源和完善的產業鏈,實現與內地市場的深度融合,加速區域一體化進程。
二是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大灣區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協議二》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註冊的澳資企業選擇香港、澳門為仲裁地,以及支持在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冊的澳資企業選擇使用香港、澳門法律為合同適用法律。有關舉措不僅為澳資企業提供了更多的法律選擇和保障,也有助於促進大灣區內法律服務業的協同發展。通過加強法律層面的合作與交流,能夠更好地解決跨境商業糾紛,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吸引更多的澳門企業參與大灣區建設。
三是拓展發展空間,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協議二》在高新科技、金融服務、視聽文化等服務領域,從資質認證、門檻准入、跨境數據流動等方面提出了進一步開放舉措,將進一步加快澳門與內地信息技術服務產業的協同發展,深化兩地科技創新合作;以及持續拓寬澳門專業人士到內地發展的空間,促進澳門深化與內地的文化交流合作,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創造新空間。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展規劃部策略分析師 劉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