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腿
小時候從來沒有試過拿着一整隻雞腿直接開吃,因為這是很奢侈的事。還記得一隻炸雞腿在當時麗都戲院裡的快餐店賣五元,爸爸為了鼓勵我學習,曾承諾倘若我在班裡考到三甲,便買給我吃。這些油炸品於我來說既陌生又吸引,每次經過快餐店,我都會一邊聞着油炸的香氣,一邊盤算什麼時候能吃到。可惜最後我的成績未能贏得獎品,因此吃雞腿便成為了只能在電視裡看到的夢幻事情。
其實我也不是特別愛吃雞腿,純粹是想體驗拿着直接咬,吃得滿嘴油脂的滋味;而且當時讓一個幾歲大的小孩吃一隻雞腿算是挺放縱的,所以我對吃雞腿總是抱有美好的幻想。直到初中的時候,我才達成這個小小的心願。那時我終於有零用錢,有一天經過義字街的燒味店,看到燒雞腿,覺得好香,便“斥鉅資”給自己買了一隻,還急不及待直接在街上邊走邊吃。可是吃完後,發覺不是想像中美好,只感到非常飽,擔心稍後回到家裡沒胃口吃飯;還有就是滿嘴油脂的食相很狼狽。得出的結論是:吃雞腿還是切成塊跟其他人分享比較好。
不知道是否受兒時的遺憾所影響,現在偶爾還會想如此放肆地吃雞腿,不過理智總能戰勝口慾,我頂多只會吃一小個炸雞槌。現在我可以隨時買雞腿吃,但胃口已經變了,嫌雞腿肉多;反而更喜歡吃雞翼和雞腳。年紀大了,越發覺帶肉的骨頭比啖啖肉來得吸引。記得小時候讀過一篇文章,說爸爸總是吃魚頭和魚尾,把魚肉都留給女兒吃。當時老師解釋說是因為父母疼愛孩子,所以讓自己噒骨頭。現在我對那篇文章似乎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除了老師的解釋,我還認為魚頭和魚尾是真的好吃,文章裡的爸爸一點也不委屈。現在去吃酸菜魚,我第一時間總是吃那炸得酥脆的魚頭,而吃蒸魚的時候,則是先夾魚尾。
對於得不到的,我們總會有着過於美好的幻想。別忘了,滿足總是由面前的美味所賦予的。
月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