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載消防空間土地性質局限活化
歷史建築活化應賦予生命力
多年來一直關注建築物活化的胡祖杰表示,不論是政府還是私人業權的歷史建築物,不應只是維修、美化,而是應賦予活力、生命力。
他稱,有部分歷史建築物原來的建築用途未必符合發展,若要開展餐廳、銷售用途便需要改變用途,亦須符合消防規例、工務局規定等,很多歷史建築物未必符合現代的要求。
科技手段擺脫掣肘
他認為政府早已知悉有關問題,因業權人希望把歷史建築物賦予生命力時經常出現這些問題,但由於部門需要按照法例要求,當中並非對與錯的問題,而是有部分歷史建築物未必能改變用途或大幅度改建,業權人只能簡單修復,反問如何活化歷史建築物?
他提到,澳門不少建築物都是原幢保留,不能修改甚至加建,但他稱,大部分歷史建築物主要是荷載、消防、空間及土地性質問題而局限活化。他認為可通過專責委員會跟進商討處理,以及通過很多科技手段如智能監控解決問題;參考內地及香港對歷史建築物有特別的要求,本澳《文遺法》對歷史建築物亦有特別的規定,他建議在現有法律框架下,配合未來使用上的條件,逐步擴展至不同的歷史城區。
加大宣傳法規內容
行政法規將於六月一日起正式生效,胡祖杰建議,政府多向不同業界及居民作宣傳介紹會,多介紹國家文物局、世遺專家、世遺中心等反饋的意見而作出的修改內容。留意到行政法規在原有諮詢內容上,增加涉及颱風威脅、遺產影響評估、遺產價值展示、遊客管理等內容,他認為當局與時俱進作出修改是值得稱讚,又關注倘行政法規涉及處罰制度,更應加大宣傳,讓業界、居民及旅客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