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協:便利境外證券專才執業
【中新社北京電】中國證券業協會廿四日發佈消息稱,為更好便利境外證券專業人才在全國開展服務,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基礎上,中證協發佈《關於境外證券專業人才從業特別程序有關安排的通知》,在全國推廣境外證券專業人才從業特別程序。
《通知》明確了境外證券專業人才從業的有關程序安排。具有中國境內工作居留證件,被境內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公司、證券評級公司所聘用,具有(包含最近三年曾經具有)與中國證監會簽署證券期貨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和地區證券執業資格,且在境外未曾受到金融、證券監管部門處罰的境外證券專業人才,可以通過其所在公司按照特別程序向中國證券業協會辦理執業登記,其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
《通知》要求境外證券專業人才所在公司應當確保相關專業人才符合有關條件,並對其境外執業資格、從業經歷等的真實性承擔核查責任。中證協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中證協將繼續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對外開放政策,支持行業培養、引進國際化人才,充實行業人才隊伍,提升行業人才素質,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及中國資本市場高水平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