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財交始見心
《增廣賢文》有句話:“錢財如糞土,仁義値千金。”驟然聽之很有道理,但細細端詳,卻是自相矛盾。就以“錢財”而論,它與“千金”可以劃上等號,“錢財”即是“千金”,甚至比千金更千金。再看:“仁義”,本是無價的,但《賢文》給它貼上價碼,明碼實價為“千金”。“仁義”頓成商品,化為“錢財”,經這一“化”,“仁義”即與“糞土”無異。所以說“盡信書不如無書”。
因財失義的事例,十常八九。莫說朋友,就算父子、夫妻、兄弟,因財失義的屢見不鮮,鬧上法庭,官司不斷,直至財散人安樂,不但失義,且亦失財。諺語有云:
金憑火煉方知色;
人與財交始見心。
色,是指成色,由成色顯示出它的含金量。要怎樣才知金的成色?那就要靠火煉了。所以說:“真金不怕洪爐火”,經過火煉,金始終是金,不會變成銅。諺語以“金憑火煉”帶出“人與財交”,前者知“成色”,後者見“心誠”。
講到“人與財交始見心”,有個現實的事例,這是范仲淹父子的故事。《冷齋夜話》十:范文正公在睢陽,遣堯夫(范之子)於姑蘇取麥五百斛,堯夫時尚少,既還,舟次丹陽,見石曼卿,問:“寄此久近?”曼卿曰:“兩月矣,三喪在淺土,欲喪之西北歸,無可與謀者。”堯夫以所載舟付之。單騎自長蘆捷徑而去,到家拜起,侍立良久。文正曰:“東吳見故舊乎?”曰:“曼卿為三喪未舉,留滯丹陽,時無郭元振,莫可告者。”文正曰:“何不以麥舟付之?”堯夫曰:“已付之矣。”
麥舟乃有價之物,也就是財貨,正是“人與財交始見心”的正面事例。不過像范文正公父子的故事是鳳毛麟角,《賢文》畢竟說出真話:“無錢休入衆,遭難莫尋親。”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