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校園霸凌
近日看到新聞一則,日本去年中、小學校園霸凌事件創新高,經確認的已接近六十八萬二千宗,未確認的不知還有多少。
判別校園欺凌事件的麻煩之處,在於其界線有時相當模糊。譬如A同學跟B同學玩鬧嬉戲,A同學輕輕摑了B同學一巴掌,那是欺凌嗎?大概不是,但如果A同學每天對B同學作出相同行為,而B同學也覺得相當反感,那就可視之為欺凌了。當然,A同學也可狡辯這不過是玩鬧,甚至反咬B同學小題大做,面對這種情況,如何“判案”就很考驗老師的智慧。有時比名偵探查案更難,因為追查一宗謀殺案,有殺人就是有殺人,但要審理一宗校園欺凌案,有時連當事人也搞不清楚。
筆者回想學生時代,有一位同學言行舉止都異於常人,偶爾會失驚無神地大叫大笑,體型也胖,衣服又髒又舊,這類人自然是學生們的取笑目標。“傻仔”、“肥仔”之名跟他劃上等號,壞同學甚至打他一拳、踢他一腳。當年我沒有加入霸凌者的行列,但也沒有見義勇為,只覺得他又胖又傻,被取笑被欺負也是活該。直到畢業之後,聽到很多有關該同學的傳聞,包括精神出現問題等等,現在回想此事,依然有愧於心,因為當一個冷漠的旁觀者,有時比殘暴的霸凌者更可惡。
我自小教育子女,遇到校園霸凌要懂得反抗,不能逆來順受,言語上受侮辱就用言語還擊,被拳頭招呼就以拳頭頑抗。這並非復仇式的以牙還牙,而是欺凌者專門找上弱者,你不反抗,在群體中就容易成為被欺負的目標。我們教育孩子要和平友愛,這當然正確,但也別忘了人也不過是動物的一種,而學校則是個被文明包裝的森林,弱肉強食是動物本能,要小孩子健康成長,就要多留意他們在學校的情況,有沒有被欺凌?讓他們不要成為被害者,當然更不要成為加害者了。
李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