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藝穗之變幻原是永恆
再談一談藝穗節。前兩期談到藝穗節的真實與虛幻共存,這是藝穗節的特色之一,今次談談它在特色上的演變。它在一九九九年首辦時引入歐洲小劇場的作品,是藝穗節唯一一年有題目的,名為“歐洲小劇場視窗”,之後發覺澳門緊密多樣化的城市景觀,是發展環境劇場的好地方,這亦成為了藝穗節重要的特色之一。澳門第一個對應得上環境劇場的作品,有人認為是一九九八年曉角劇社在大三巴牌坊的古希臘悲劇《伊狄帕斯王》,也有人覺得一九九九年石頭公社在澳門世界貿易中心的半廢置辦公室內的裝置展覽及舞蹈劇場《後太平天國之四XXX》更對題,姑勿論誰先誰後,在那個年代總有一些人、有一些作品想離開劇場,做點不一樣的事。到了藝穗節,成為了發展環境劇場的一股主要力量,讓不少藝術工作者能把澳門當做舞台,在不同的地方展演多個與環境共融的獨特作品。“環境劇場”四個字很容易令人誤解,看英文會更為清楚,一稱為enviromental theatre,又有人稱site specific theatre,其實兩者互有不同,前者是作為劇場形式,發明者是當代四大戲劇理論家之一的理察 · 謝喜納(Richard Schechner),集中論述的是觀眾和演員之間的空間和關係,後者更近似藝穗節的環境劇場的形態,可譯為“特定場域的劇場”,當中的作品並非只是利用某個非劇場的地方作舞台,而是作品和這個地方,無論在題材、演出形式都有更深度的聯繫,作品脫離了這個地方便很難成立。一個演出如果放在大三巴牌坊能演、放在花城公園又能演,它可能只是將真實環境當做演出佈景,而並非在“特定場所的演出”。關於環境劇場,有機會另文細談。
環境劇場成為藝穗節一直前行的特色,數年後,又開展了另一個“人人藝術家,處處是舞台”的方向。“處處是舞台”由環境劇場衍生而來,“人人藝術家”則表示這個節不一定是由藝術工作者參與,它應發掘任何人的藝術潛質,做出有創意的東西。除了吸引了不少新面孔,也出現舉辦了幾年的“藝穗大巡遊”,對比多年後為慶祝回歸而舉辦的拉丁大巡遊,它的規模和經費大大不及,但當中的創意、主動和時代感,卻不可小覷,如脫韁野馬,瘋狂而天馬行空,但在混亂中又見秩序,在澳門可說是前無古人,後暫無來者。大巡遊的參加者沒有門檻,它強調為時代而創作,沒有特定的規範,並不一定宣揚社會和諧,發表創作者的感受是重要一環,曾有些巡遊隊伍的諷刺性十分強:被鐵鍊綁着手腳的賭場員工、四處派籌碼的魔鬼、穿着清一色雨衣躬腰低頭擠擁着緩慢前行的人群……它不單只是歡樂巡遊,更是以創意去面對社會的變化。
近年藝穗節有個更加明顯的變化,不少和社區緊貼的藝術項目加入,例如石頭公社經營了幾年的展能人士演出,成就了兩年的節中有節《Todos Fest! 共融藝術節》,為弱勢社群爭取藝術話語權,舞蹈家、義工、長者及身心障礙人士都成為了表演者;一人一故事劇場、故事劇場亦紛紛成為了藝穗節的常有項目,以藝術融入社區,例如今年的《租客》(可參考筆者在二月十日的文章〈又見藝穗之虛幻真實〉),讓觀眾進入從未到訪的祐漢舊樓群,直入私人住宅,從真實環境中感受虛幻的表演,它的形式已經很難去定義,環境劇場、沉浸式劇場、社區劇場,這些名稱都是浮雲。
有人說藝穗節只是不斷講求創新,這講法太籠統,它除了是實驗新的表演藝術形式,更回應着世界的微妙變化,而每個特色的演進,都是時代變幻的見證。
尼修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