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增速影響煞車風險高
輔具中心:勿亂改裝電輪椅
【本報消息】街坊總會澳門輔具資源中心主任施敏表示,本澳普遍銷售的電動輪椅速度約為每小時六至八公里,本身速度不快,但有感部分使用者網購或自行改裝電輪椅,此不便於維修並會影響煞車掣動功能,增加危險性。
她呼籲使用者應從正常途徑購買,又建議政府應加快研究電輪椅使用者在公共道路上的通行規則,並積極推動社會執行《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完善無障礙設施及配套,保障殘疾人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出行安全。
選購後須培訓
施敏、街坊總會健樂生活站市場拓展經理陳洪華認為,隨着人口老齡化,除殘疾人士,長者也是使用輪椅的主要群體之一,對電動輪椅等輔具需求必定有增無減。又稱基本上在澳銷售的電動輪椅建議速度為每小時六至八公里,速度不會太快,且在正常情況下購買須先經過物理治療師評估其身體狀況,如手指功能性確保其可操作輪椅的控制杆,以及選購後須“培訓”,確保可自主正確操作才會讓其使用。
他們坦言,因應澳門提供這類輔具的供應商不多,普遍價格亦需要逾一萬元,故見到越來越多人“淘寶”電動輪椅,包括使用者或其照顧者,但因應電輪椅維修頻率高,加上多數使用鋰電池。若在本地專業機構購買,更換較安全便利,從其他途徑選購的,則難以處理及具一定風險。不排除部分使用者會改裝電動輪椅調高速度,但這會影響其煞車掣動功能,增加危險。呼籲使用者應循正常途徑選購,並切勿自行改裝電動輪椅。
籲擴闊行人路
他們又建議,當局在有條件的地方盡量擴闊行人路,並有必要持續加強宣傳教育或研究開設培訓課程,向輪椅使用者灌輸安全通行的意識及正確使用輪椅的知識。同時,應加快研究訂定電動輪椅使用者在公共道路上的通行規則,如訂定機動輪椅的識別、改裝、負重、一般最高車速及禁止載客等限制,並積極推動社會執行《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完善無障礙設施及配套,保障殘疾人士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