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當局交代修法規範行駛
林宇滔關注電輪椅安全出行
【本報消息】議員林宇滔表示,本澳日前發生一宗交通意外,一輛的士在轉彎期間與電動輪椅迎頭相撞,乘坐電動輪椅的七旬老翁膝蓋受輕傷,送院治理後情況穩定。事故中,七旬老翁在橫過馬路時沒有使用人行橫道,六旬的士司機疑在駛出路口時車速過快,涉不安全停車,雙雙被票控,事件引起社會關注電動輪椅的出行安全。
他提出書面質詢,指當局於一九年就修訂《道路交通法》所展開的公開諮詢中,多達九成四意見認同加強規管電動輪椅,九成意見贊成加強規管單車。惟在兩年後,政府仍未就諮詢中已有較大社會共識部分先行修法,只在早前施政辯論期間,當局透露預計今年內會完成《道路交通法》修法文本。
因應今次事故和過往發生多宗涉及輪椅、單車等意外,當局會否就《道路交通法》中有關加強電動輪椅和單車規管等社會共識較大的部分先行修法?修法方向是否會規範電動輪椅的改裝、速度限制、負重等的通行規則,以及要求在公共道路行駛的單車作出發牌或登記規管。
落實無障礙出行
林宇滔又提到,《建築障礙的消除》法律生效至今近四十年仍未修訂,政府早前回應他的質詢時未有直接回應會否修法及修法時間表。本澳行人道較狹窄、路緣較高,且路面上有不少障礙物,無障礙設計仍有待改善。他要求當局交代會否藉今次事件的契機,加快《建築障礙的消除》修法,確保所有輪椅及電動輪椅能在公共行人道及人行橫道暢順通行,配合落實《道路交通法》要求輪椅及電動輪椅人士需要使用行人道及人行橫道的法定要求。在修法前,當局會否通過跨部門協調,與輪椅使用者團體合作,優先改善較多輪椅使用者使用的道路無障礙設計。
就現時本澳的駕駛學習和考試均着重於駕駛者的技能和對交通規則的熟悉程度,當局會否在駕駛學習和考試中,加入“防禦性駕駛”的內容,使駕駛者可以提前主動採取措施,避免發生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