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主體”去愛
與失戀的友人見面,她沉默許久後,哽咽道:“我從來沒有被堅定選擇過。”不知道她是對我還是在對自己說,我當時並未回應。但這句話後來自個再品味的時候,越想越不對勁。
“被選擇”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嗎?不管堅定與否。
女性好像總是習慣把自己放在被動的位置,特別難以接受在一段關係中自己“不被愛”或“被愛得不夠”……但“被愛”與否,你根本無法控制,也並非那麼重要。“被選擇”本身就是一種被動的狀態,是把控制權讓渡予對方的順從,是對我們主體性的否定。當然這也是社會長期對女性灌輸的思維,總是幻想自己是被動承受的那方,很少想像“作為主體”的體驗。
與女性不同的是,男性通常就會想像自己是那個具有行動力和選擇權的主角。女性當然也可以更坦然、勇敢,不一定要被動地等待。這也正是一些女性對女權感興趣之緣由,並非是想獲得一種更為體貼、理想、安全的男女關係……反而是要面對更複雜、更具挑戰、更多元的生活,因為你必須以自己為主體,去面對、體驗、決定以及行動。讓舊規則失效的同時,是自己承擔起作為一個主體的責任。從“被動”的位置中擺脫出來,重新建立一個以自己作為主體的價值體系之後,愛或者被愛,就不再成為人生的困擾了。
女性當然可以以各種方式去愛,但能作為一個主體去愛,去自由地選擇愛的對象,承諾、付出,並承擔愛情失敗的風險,這是人的“現代化”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種訓練,無論男女。女性們應當多想想自己怎麼選,不管他怎麼選。也可以主動選擇或喜歡別人,喜歡別人是一件很主動的事情:我可以喜歡你,也可以不喜歡你了。對方是否喜歡你也沒有那麼重要,想像自己掌握着關鍵的部分。想像自己很有力量。
葛 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