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構教育未來:傳承
上期提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去年十一月發佈《一起重構我們的未來:爲教育打造新的社會契約》報告(下簡稱《報告》),試圖要回應重構教育未來的三個根本問題:“當我們展望二○五○年時,我們應該傳承什麼?我們應該拋棄什麼?我們需要創新什麼?”而就我們應該傳承什麼?《報告》指出了兩個新社會契約必須立足的原則:一、終身優質教育權的確保;二、教育作為一項公共事業和共同利益的加強。
終身優質教育權的確保。這一個基本原則,看似簡單,在當下高度發展社會的語境下,聽起來是多麼的理所當然。而事實上從一九四八年《世界人權宣言》決議以來,要求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而不受收入、性別、民族、宗教等任何其他可以用於歧視和排斥的特徵影響,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基本共識。
可是,這種對於受教育權的認知,過去或許更多都只關注兒童和青少年的受教育權。例如我們會關注輟學率、高中入學率、教育完成率,甚或會進一步重視學生升大率。卻忽略了教育權並非僅局限於兒童或青少年,尤其資訊爆炸和科技更新周期大大縮短的當代,我們就更有需要將教育權擴大至所有年齡。因此,終身學習不應只是一種倡議,而是作為教育政策制訂的基本原則,如何確保“終身教育權”不被限制甚至被剝奪?如何建設學習型社區?觀念轉變隨之而來的範式轉換以及對應的措施和方法,都是未來教育需要思考的議題。
另一方面,經過了二十年的努力,澳門在大中華地區率先實現了十五年的免費教育。入學率、教育完成率等教育指標都告訴我們,我們澳門孩子的受教育權已經得到了很好的體現。那麼進一步來看,未來教育我們要追求的就不能僅是這些指標的提升,而是教育權質量的提高。換句話說,就是“優質教育權”的確保。對此,《報告》特別強調:“終身接受優質教育的權力,還應涵蓋信息權、文化權、科學權,以及獲取和貢獻於知識共享的權利。”
過去人們對優質教育的理解,可能多是關注學生的學業成就本身。例如,我們會說澳門學生在參與PISA測試的結果,反映了我們十五歲的學生無論在閱讀、數學和科學等方面的素養都名列前茅(排名第三)。而且被國際組織評為是七十九個參與的國家或經濟體中,唯一一個教育質量持續兼快速進步的地區。的確,我們的學生學業成就應該是不錯的,當然也有再進一步的空間,排第三的可以進一步追趕排第二的新加坡,甚至中國內地省市。可是,正如早年甚為流行的一句話“求學不是求分數”,尤其這個分數也許只可能反映了某一群人對“知識”的理解。我們的學生或許在他們所定義的“知識”獲取了很高的分數,但也只能算是知識的“部分”而非“全部”。
優質教育權中的“優質”在UNESCO看來,是對知識本身內涵的豐富,而非對知識掌握能力的高低。《報告》特別提到目前主要的障礙,是獲取和貢獻於知識共享的權利尚未得到充分的確保。而這些障礙卻限制了知識本身內涵的豐富和持續延展。版面所限,下期再續。(未來教育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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