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合作”如何習得?
一直以來,無論是學校或是社會的論述,都認定了“分工合作”對於個人或是社會發展有舉足輕重的意義。然而,觀乎教育的過程中,大家雖對於這個課題足夠重視有餘,但思考、規劃和實踐卻不足。此話何解?依筆者多年的觀察,不少學校打從小學就開始推行小組類型的功課了,由此看來,這是常見的分工合作的形式。大家當然不會質疑“分工合作”的重要性,但有哪些功課是需要分工合作的、而有哪些並不需要的呢?是不是學生分了組就等於已經達到了分工合作的目的呢?倘若對這些簡單的問題沒有足夠的思考,那麼,小組功課(特別是對小學生來說)不但沒有達到分工合作的目的,而且也是一種不奏效的學習呢。簡言之,這是浪費了學生的時間,且沒有預期的學習效果!
在過去幾年,陸陸續續有些小學生的家長提出,他們最怕的就是小組功課。因為孩子用在小組功課的時間比平常多,而且很多時候,小組功課的責任很容易集中在某一學生或學生的家長身上(通常家長因為不忍孩子花太多時間,另外也怕幾個孩子聚在一起玩耍而介入)。筆者對於學生參與小組功課仍是十分支持的,而且這也是學習分工合作最重要的一環。然而,很可能基於對小組功課及分工合作有太多的錯誤假設,很多時候都沒有帶來預期中理想的教育效果。以下,嘗試通過分析拆解一下小組功課和分工合作的一些迷思。
是不是所有功課都可以採用小組形式推行呢?
原則上,應該是可以的。但是,這並非可不可以的問題,而是有沒有需要、必要和價值採用小組形式的問題。這裡需要考慮和評估的是:學生可以獨立完成嗎?如果能獨立完成,那麼小組想達成的又是甚麼目的呢?一般來說,小組功課多具有探索、研究的目的,並且回答教師提出的研究問題,例如:澳門為甚麼叫澳門呢?事實上,針對這個題目及其歷史典故、地理或文化的內容,教師有必要作出適當的引導。如教師們只是空泛地給學生一個題目,然後讓學生去找資料,這個做法根本無法達到引導學生蒐集資料和提升他們檢索、閱讀和篩選資料的目的,也難談得上分工合作。
小組功課的人數應以多少人為宜呢?
所謂小組,最基本的是以兩人為一個單位。關於小組人數的多少,其實最現實的問題是它決定了教師批改作業量的多少。當然,小組人數同時也影響着大家是否需要更多時間去協調和溝通。最近,筆者碰到去年曾教授過的學生,她抱怨道,小組的開會時間很難協調,以及個別同學經常遲到,所以進度不理想。
筆者一般安排小組功課是以兩人為一小組,這主要也是考慮到若小組人數多的話,小組開會時間的商定,對學生來說,可能會成為一個問題。因為學生本身選讀的科目不同,協調時間上可能存在困難。當然,筆者最大的考量,還是想避免在大型組別中,可能會出現“搭便車”的同學而已。選擇安排較大組別的教師也有其考量的,例如:提升學生的協調能力、時間的管理能力等等。所以,決定小組規模的大小,本身也充滿了對教育的期許,而不是一種“習以為常”的做法。對於小學生來說,筆者建議,小組的規模應循序漸進地擴大,例如可以由兩人一組開始,讓同學初步對於分工合作有足夠的認知;然後才發展為三人或四人一組。當然,分了組並非意味着學生已懂得分工合作,且待下期分解。
(分工合作 · 二)
黃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