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五建議完善公資企法
【本報消息】婦聯總會理事長林婉妹帶領一行四人,昨日下午三時到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遞交《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意見書,獲辦公室主任陳海帆、副主任廖志漢接待並接收意見書。婦聯副理事長兼秘書長莊玲玲、政策研究室主任黃梁君和研究員陳立柱出席。
婦聯提到,隨着澳門社會發展,相信公共資本企業觸及的業務領域將會逐漸擴大,公共資產的應用更趨多元廣泛,為更好監管和管理公共資產的使用,制訂《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有其必要性。是次諮詢文本針對本澳公共資本企業過去出現的情況,如監督權分散、權限不清以及監督標準不統一等問題提出優化建議,並參考多個國家和地區相關經驗,婦聯對此表示支持與肯定。期望相關制度的優化能有效結合本澳實際情況,編制適宜澳門發展的公共資本企業的法律制度,促進公共財政的可持續發展,共建美好家園。
分類管理監督用資
就是次公開諮詢,婦聯提出五點建議,包括:一、落實分類管理監督公共資本使用。建議對公共資本企業的性質作分類管理和評核,制訂一套相應監督機制,使公共資本的投放和使用,對促進社會民生建設以及資產增值方面發揮更精準的作用。
二、強化公共資本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議《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應在市場化與公共利益中取得謹慎平衡,在保有一般商業企業更具經營效率的特性,避免過度介入企業的經營自主下,亦要在經營宗旨與具體營運操作上,重視履行社會責任。
引第三方評核機制
三、加強對“子孫公司”設立的監督。建議應制訂定出一定的基本原則及標準,公開相關公司的詳盡資訊等;四、提升領導人員資訊透明度。建議對公共資本企業的領導層及行政成員該履行的職責、義務、薪酬等資訊作進一步公開,提升相關資訊的透明度;五、引入第三方評核機制。建議引入第三方評核或外部專業人士評核機制,體現公共資本企業的績效公平性和透明度,並規定公開評核結果,讓社會大眾知悉有關企業的績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