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職程增三級提高晉升機會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法案,新增三個職級,由現時七級增至十個,且與保安部隊人員職程類似,以提高晉升機會,提升士氣,留住人才。亦增設由保安高校開辦獄警警官培訓課程。法律將於今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保安高校培訓警官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獄警一直存在人手不足及招聘困難,為讓獄警隊伍職程有新發展,是次修改設立三個新職級,包括監務總長、副監務總長、高級警長,使職級由七級變成十級,目的是設立新的晉升機會,留住人才,爲職業生涯發展提供更好的前景。此外,該法亦增設由保安高校開辦獄警警官培訓課程,以便吸引更多人投身獄警。
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引介時表示,禁止或不能進入獄警隊伍職程方面,立法會正細則性審議的《澳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中,因不稱職而被科處停職處分或被免職的治安警察局、海關及消防局人員,被禁止進入保安部隊職程,為期十年。三常會建議將該不能進入職程制度納入獄警人員通則內,建議獲提案人接納。
法案九月中旬生效
黃顯輝稱,考慮到該法修改及引入的條文較多,故法案最後文本建議由行政長官重新公佈。最初文本建議法案於公佈翌月的首日生效,現改為自今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讓涉及的多個補充行政法規在法案生效前有足夠時間訂定。
議員蘇嘉豪指出,懲教局去年招聘七十三個獄警空缺,投考及合格人數都較多,希望當局日後吸納獄警時能善用合格名單,提升澳門永久性居民任職獄警的比例。
黃少澤表示,去年投考獄警的人數較多,質素較好,當局會充分利用合格名單填補獄警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