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辯下完成立法 新制度明年生效
街市攤位採公開競投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多名議員與政府代表激烈討論攤位分配方式中公開競投的評審標準及直接批給方式。法案討論逾一個半小時獲細則性表決通過,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爲公共利益可直判
法案建議街市攤位分配以公開競投方式。為改善街市經營環境或配合城市規劃等公共利益所需,市政署得以直接批給方式分配攤位。負責審議法案的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介表示,提案人解釋公開競投不以價高者得作標準,並把具體競投標準加入法案,包括考慮競投者的營運策略、經驗、每日經營時間等因素,從而甄選出真正有心經營者。提案人又強調直接批給只會基於公共利益。有議員理解法案需給予政府一定彈性空間,但不應把規則無限擴大適用。
取代抽籤引入競爭
多名議員與政府代表激烈討論攤位分配方式中公開競投的評審標準及直接批給方式。吳國昌聚焦直接批給制度會否於補充性行政法規設定更多程序,如每一個案應列明具體理由。區錦新亦希望行政法規有規範,避免濫用直接判給。蘇嘉豪則關注公開競投的分配方式如何做到公平公正。
列席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政府希望打破抽籤分配攤位制度,引入競爭元素,相信以公開競投可挑選有利街市長遠發展的經營者。按法律規定,現有街市攤販經營者倘有意繼續經營基本具條件過渡,簽署新的經營合同,不用提交競投書。
去年中起基本已無使用抽籤分配攤位,是因街市存在多方面問題,包括地方先天不足、攤位數量過多及面積過細等,故政府希望改善現有經營條件。公開競投是任何商業經營最常用、常見的方式,並非新事物,只是街市多年來未有使用。
直判違規有法補救
直接判給方面,張永春回應稱,公共利益是一個概念,行政法規不會細化列舉。且法案已訂定基本原則及基本情況,不可能包羅萬有。行政當局按法律原則執行,因應具體情況適用。預見不會出現直接判給違反公共利益、利益輸送的情況,即使發生上述情況亦有制度監督,並非“偷偷摸摸”做得到。若有直接判給違反公共利益,相信有各種方法補救,社會亦可監督。
法案建議市政署可在街市範圍內裝設視像監察及錄影設備。蘇嘉豪引述有攤販反映政府年初準備大規模安裝錄影設備,質疑在法案審議期間進行,如何平衡私隱?議員李靜儀亦關注錄影設備如何安裝配置,希望政府與攤販加強溝通。
安裝錄影加強溝通
張永春就此致歉,承認司長辦、市政署與攤販均在溝通上出現問題,發現情況後已暫停在街市密集佈置錄影設備。安裝錄影設備是配合執法,如確認攤販親身經營等。基本是因應街市不同環境設置,例如一個平面環境兩邊各一枝,“確保影到街市的主要情況”、希望“無死角”,而不是每一攤販安裝一個錄影設備。認同應與攤販做好溝通、解說。
配套的行政法規已有草案,政府不會公開諮詢,但業界關心的議題會在交行政會前聽取社諮委、市諮委及攤販團體等意見,盡可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