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中心辦CEPA投資調解課程
【本報消息】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於二○二一年六月舉辦“CEPA投資爭端調解課程”(《〈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投資爭端調解課程),對象為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的“CEPA投資爭端調解員”,課程共分為兩部分,分別於六月六日線上舉行及六月二十日假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門廳舉行。
該課程得到“CEPA投資爭端調解員”全體踴躍報名參加。
課程的第一部分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主講,分別由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傑作開班致詞,講者分別有武漢大學經濟外交中心研究員王優酉、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秘書長王文英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國際投資爭端仲裁員任清,為學員以CEPA《投資協議》背景介紹及內容解析、規則介紹及實踐演練、投資爭議解決機制概述及案例分析為主題進行相關介紹。
課程第二部分將由黃淑禧主講,內容主要是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的CEPA《投資協議》的投資爭端專屬調解規則、CEPA《投資協議》調解機制與澳門相關法律規定。
黃淑禧致詞中介紹該中心舉辦本次課程的目的與感想,祝願各位“CEPA投資爭端調解員”能通過此課程獲得有關CEPA投資爭端調解的規則及投資爭端調解的理論,期待各位學員可協助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為有需要的投資者處理涉及CEPA投資爭端的個案,共同推廣及發展多元化的爭議解決機制。
王承傑在開班致詞中強調,CEPA是“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典範,已成為內地與港澳持續深入經濟制度性合作的新平台。因此,本次課程有其深刻的必要性,他介紹了投資調解的特點與原則以及該會近年來在推動我國國際與區際投資爭端解決發展進程中所做的貢獻及取得的成就,亦介紹到為響應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該會在相關爭議解決領域,特別是在支持澳門爭議解決事業發展方面作出的努力。最後,他祝願課程能為學員解決兩地投資糾紛提供理論基礎和實務參考。
澳門世界貿易仲裁中心作為澳門CEPA《投資協議》投資爭端調解機制之調解機構之一,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完成及公佈《〈CEPA投資協議〉調解規則》,並選任本澳來自不同行業的調解員加入“CEPA投資爭端調解員”名單。上述調解機制用於處理澳門相關部門或機構和內地投資者之間的投資爭端。是次培訓課程目的為加強“CEPA投資爭端調解員”對上述機制的認識及調解技巧,確保調解員具處理CEPA投資爭端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