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的傳統建築
二○一五年“粵港澳大灣區”的概念首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屬下國家發改委、外交部、商務部聯合發佈的文件“一帶一路”中提出,二○一七年被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納入《政府工作報告》中,二○一九年由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公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成為廣東省九個城市及兩個特別行政區融合發展的指導文件。
當澳門社會上下積極參與大灣區的建設,有必要深入了解大灣區的歷史文化,因為,只有深刻了解過去,才可能創造灣區更美好的未來。
本欄是建築專欄,計劃透過一系列建築物的介紹,以建築作為文化切入點,讓讀者認識及了解大灣區的文化根源與特點。
首先讓我們看看,粵港澳大灣區是由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惠州、肇慶,以及香港與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組成,均是廣東省圍繞珠江三角洲的城市。其中,香港和澳門因為歷史原因而曾受歐洲國家管治,在原有的中華文化基礎上接受了一些歐洲文化。
由於大灣區的城市群都在珠江三角洲,自古同根同源,文化上發源於中原文化,又因所在的地理氣候條件,加上原有的南越文化,逐漸形成有別於中國北方文明的嶺南文化。
嶺南是指中國在五嶺之南的地區,相當於現在廣東、廣西、海南及香港和澳門全境,以及湖南及江西等省的部分地區。五嶺所指的是由越城嶺、都龐嶺、萌渚嶺、騎田嶺、大庾嶺五座山組成,地處廣東、廣西、湖南、江西四省區交界處,是中國江南最大的橫向構造帶山脈,是長江和珠江二大流域的分水嶺。長期以來,是天然屏障,先秦時期南嶺山脈阻礙了嶺南地區與中原的交通與經濟聯繫,使嶺南百越地區的經濟、文化體系隔絕於中原地區以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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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