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層解讀法揭開杜甫《石壕吏》
前文所述基本資訊後,詩人杜甫有沒有自己的態度與情感傾向呢?當然是有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詩歌創作一般規律,“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則歌之詠之”,無病呻吟的可能性不大——《石壕吏》的內容決定了它不可能是一首供人茶餘飯後消遣娛樂或旗亭酒肆供歌女演唱的作品;二、杜甫即事名篇的新樂府詩歌都是反映現實社會種種問題的,繼承的是《詩經》風雅傳統,通過諷喻以達到“致君堯舜”、“淳風俗”的目的;三、杜甫是儒家的信徒,儒家特點有:講仁愛惻隱,積極入世,愛恨分明,主張“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等;四、詩歌語言是杜甫“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典型風格,詩中若干鮮明生動的動詞、形容詞構成了強烈的對比(捉人——逾牆走,呼——啼,怒——苦,生——死),二十四句詩押了六個韻部即五次換韻,入韻字平仄、陰陽相間([1]村人看,平聲調,陽聲韻;[2]怒苦戍,仄聲調,陰聲韻;[3]至死已,仄聲調,陰聲韻;[4]人孫群,平聲調,陽聲韻;[5]衰歸炊,平聲調,陰聲韻;[6]絕咽別,仄聲調,入聲韻),頻繁多樣換韻、以短促的入聲收尾,都是為了表現詩人強烈波動的情緒,全詩充滿了憤激之情。
上述分析歸納,示意而已,容或有不夠全面準確的地方,這可以討論。但是,如果有人完全不顧上述兩層意思,比如:說杜甫《石壕吏》詩只是客觀實錄,沒有個人態度、沒有情感傾向性,說詩中沒有多少譴責的意味,說詩中老婦深明大義有先國後家的覺悟,諸如此類,基本可以斷定:難脫別有用心、曲學阿世之嫌。
(五之三)
亞 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