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清政簡
《管》說:“明賞不費,明刑不暴,賞罰明,則德之至者也,故先王貴明。”賞與罰是相對的。罰,就是刑。《商君書》用的詞語是以“賞刑”,所持的理論,可謂不謀而合。《商》說:“夫明賞不費,明刑不戮。”這兩句的意思是:賞罰務須明確,或者說是公開。用今天的語言說,是謂之透明。這樣人們就不可能營私舞弊、投機取巧騙取獎賞或接受賄賂。
明是暗的相對,明就是公開。所以說“明刑不暴”,公開其刑罰,讓人們看得清楚,是否合乎情理,公認該刑罰是罪有應得,這樣的刑罰就不算是殘暴。公開即是明,明是最高的德政,因此先王貴明。
歷史上不乏論賞罰之事。《晏子春秋 · 內篇 · 諫上二十四》:晏子曰:“野人不知也。臣聞賞無功謂之亂,罪不知謂之虐。兩者,先王之禁也。”他說,鄉下的平民不知國家的禁令,是不知不罪,如果不教而殺,那是暴虐無道,如果賞給無功者,無疑是鼓勵人們作惡,兩者先王都不取。該書〈內篇〉說到“誅不避貴,賞不遺賤”,這一點能夠做得到的相信是極少數,歷史上,商鞅是其中的一位表表者。
《荀子 · 正論》:“刑稱罪則治,不稱罪則亂。”說的是處罰應與罪惡相對稱,這樣國家則治;相反,處罰與罪惡不對等,國家就會亂。《荀子 · 君子》又說:“刑當罪則威,不當罪則侮;爵當賢則貴,不當賢則賤。”意謂:刑罰與罪行對等,施政就有威力,否則,就失去威力。同樣,官位與人的品德相符,這官位就尊貴,其位與品德不對稱,這官位就是卑賤。《荀》說:“是為善者勸,為不善者沮,刑罰綦省而威行如流,政令致明而化易如神。”謂行善的受到鼓勵、作惡的受到阻止,刑罰極其簡而法令的威力卻似流水暢通;政令英明,而教化的施行,則靈驗如神。
刑清政簡,此之謂也。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