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控加碼 杭法拍房納入限購
【中新社杭州三日電】三月三日,浙江省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規定參與該市限購範圍內住房司法拍賣的競買人,須符合該市住房限購政策。此外,其對消費貸審查、房地產機構違規行為、網絡平台內容發佈等作出相應規定。
《通知》明確,嚴格防範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嚴禁發放用於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貸資金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和消費貸款,嚴格個人經營貸和消費貸真實性審查,加強貸後資金管理。
在嚴厲打擊房地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方面,《通知》明確,機構不得受理並對外發佈掛牌價格明顯高於合理成交價格的房屋信息。對存在發佈虛假廣告、發佈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採取約談、列入行業失信“黑名單”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信息發佈,明確各網絡平台賬號及網絡群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加強發佈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導向性。對不實傳播房地產市場政策和市場運行情況、製造虛假熱銷、助推投機炒房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有害信息,該市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通知》自發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