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是為了走更遠的路
上周收到大學的通知電郵,主要內容是為防控疫情避免人員流動,呼籲同學和職工們於春節留澳度歲。筆者才猛然驚覺,農曆新年馬上就到了。去年春節假期的情景仍歷歷在目——每天懷着忐忑心情等待着政府公告和新措施,甚是沉重。一年過去了,澳門在疫情防控上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是即將到來的春節也是一個很大的考驗。成功沒有僥倖,大家仍須努力!
在春節假期來臨之前,不少學校都會安排學生進行期末考試或是測驗,作為對學生學習情況的一個總結。也有些學校把考核安排在假期之後,其實這本無不可,若然能更人性化地作出考量,或許對學生和教師都不是好事。此話何解?假期就是休息和放鬆的日子,千萬不要有過高的預期,認為有長假期,學生就會用更多時間去溫習啊!這當中並沒有所謂的對等關係。一般而言,假期後的測驗結果通常會比平時差,這顯然對學生和教師都是重大打擊,所以慎選考核時間也是秘訣之一。
或許有家長和教師會問,在長假期應該如何安排孩子的時間呢?到底所謂的人性化考量,會不會成為遷就學生,或是放縱他們的做法呢?大家不妨回想一下小學生一般的日常生活作息。他們有充足的休息時間嗎?他們的休息時間等於睡眠時間嗎?如果是的話,大家可能已涉及侵犯兒童的基本權利了。《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十一條第一款是這樣說的:“締約國確認兒童有權享受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首先,休息和閒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依照《休息的藝術》一書中所言,休息並不等於睡眠,或是甚麼都不做,而是讓身心進入一種放鬆的狀態,讓孩子感受到安靜和閒適。其次,針對孩子的休息和閒暇時間,孩子應是擁有最終決定權的,即自由參加或自由選擇的權利,所以,如果孩子是“被參加”,而且是不情不願的話,這就違反了孩子享有休息與閒暇這一權利的初衷了。
至於在現實生活中,大家似乎常常把休息和閒暇混為一談。譬如說,很多時候孩子的休息時間會被安排參加很多活動,父母將孩子的時間表填得滿滿的,筆者甚至有時會聽到周六和周日是孩子和家長們最忙碌的時間,活動一個接一個!試問這樣算是休息嗎?當然,這種發展的趨勢或許來自於成人對於休息的固有看法和偏見的解讀,認為休息並不能獨立存在,而需要由各式各樣的活動支撐才有價值,所以才會出現休息時間被活動排滿的情況。其實,筆者之所以提出這個議題,主要是有鑑於孩子欠缺了真正意義上的休息時間,也沒有太多“自由”的選擇。
那麼,長假期應該如何為孩子安排時間?筆者的建議是,對於年幼的孩子,家長和教師起了較主導的作用,因此,他們有必要對休息有清晰的理解。至於較大的孩子,教師何不在放假前跟孩子們一起訂定假期的作息時間安排呢?如果孩子對自己的生活沒有太多的自主權,這種長期他律的生活是很難培養孩子的自律和自主習慣的。要知道,休息是為了走更遠的路呢!
黃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