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掌握中醫辨證論治
中醫看病最大的特色,就是辨證論治。但很多中醫大夫,誇大辨證論治的作用,似乎不辨證論治就不是中醫,有時搞得神乎其神。我們在臨床中是要強調辨證論治的優勢,但從一另角度來說,過份的強調也會阻礙中醫的發展。
如果甚麼病都要辨證論治,千人千面、各呈家技、自立門戶,便令中醫發展各自為政,造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混亂局面。令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把中醫當成“玄學”,甚至迷信並加以打擊,這是對中醫科學的嚴重誤判,很不利中醫的發展。
事實上,兩千多年以來,中醫的大家在史上留下了很多的有效處方,至今在臨床沿用,如張仲景的許多經方之所以流傳到現在,正說明其療效滿意。
國醫大師王琦教授說過:辨證論治是中醫的特色之一,但它絕不是中醫的全部,無處不在,無所不能。病貫始終,證屬階段,從“內經”的“傷寒論”都強辨病,因此,把辨證和辨病結合起來,做到方證統一,辨病與辨證相結合,這是中醫發展的方向。
事實上,有不少老中醫在診治病人中,對不同疾病都有基本固定的方藥,甚至有的就是辨病論治的效果。可以說,辨病論治是中醫發展的最高追求,只有當病情複雜,辨病不準的情況下,少宜採用辨證論治。一旦辨證論治準確可靠了,就可立法方藥固定下來,為大家所用。
比如這次新冠肺炎,寒濕作為本次疫情的基本病機,是大部分中醫的共識,在立法方藥中,溫陽袪寒利濕的中藥為主,且在疾病發展階段或個人體質的不同再進行具體的辨症施藥,臨床上收到很好的療效。
徐惠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