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磚滲漏水超支超時弊病百出
議員抨公共工程監管不到位
【本報消息】近月氹仔湖畔大廈、石排灣業興大廈等經屋走廊及大堂再度出現大面積甩磚。議員何潤生、李振宇、鄭安庭、李靜儀於議程前發言時關注公屋的質量,批評當局卸責,促主動協助小業主解決問題。
設立用家評鑑機制
李靜儀指出,甩磚影響住戶出入,亦威脅安全。政府不能以保固期屆滿為由置身事外,需要爲質量問題承擔應有責任。尤其當局就是持有單位的“業主”,更應推動、協助小業主妥善解決甩磚問題。
湖畔、業興個案並非公共工程質量欠佳的單獨例子。李靜儀以澳大河底隧道、北安氹仔客運碼頭為例,落成啟用不久就出現滲漏水等問題。輕軌氹仔線更是超支、超時的“經典項目”,公共工程超支或超時近年雖有改善,但質量仍有很大改善空間。促請政府完善公共工程招標、批給、施工監管整個機制,每一環節訂定明晰的責任和懲處要求,並設立用家評鑑機制,推動設計、承建、監理等承判公司持續提升專業和質量水平。
當局牽頭根治甩磚
何潤生指出,特區政府作為發展商,監管公屋質量責無旁貸,不能單純以保固期已過為由“洗手不理”,應主動承擔更多責任。建議政府牽頭,連同建築商一同協助小業主召開業主會,討論徹底根治的方案,並尋求共識,盡快啟動維修工程。政府及管理公司亦要主動檢測排查大廈其他的公共地方。
何潤生表示,長遠而言,政府必須檢討整體公屋建設質量,加強工程監管,做好公屋事前設計、事中監督和事後驗收,完善招標制度,並建立資料庫,記錄和計算不同承建商的工程質量表現和分數,作為評審參考指標。倘出現質量問題,應具體處罰承建商、設計公司及監理公司等。建議適當延長公共工程的保固期,更好地保障居民的權益。
強化官員責任意識
李振宇批評當局在湖畔、業興甩磚問題上做“甩手掌櫃”,令社會批評公屋質量的同時,亦不滿部門推諉、不作為。他提出三點建議:一是構建容錯機制。允許試錯、寬容失敗才能調動各級公務人員的積極和主動性。二是完善官員問責制度。許多國家將職務上不作為規定為犯罪,本澳亦須完善制度,強化官員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效能意識,扭轉“不做不錯”的舊觀念,要在其位謀其政,職盡其責。三是建立績效治理制度。通過推行績效評審制度,考察官員的績效水平。同時健全激勵機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確導向。
強化監督公屋工程
鄭安庭認為,政府監督公共工程責無旁貸,從業興、湖畔大廈的瓷磚剝落事故,到石排灣公屋的滲漏水、再到早前青洲坊大廈更換不達標防火閘事件,在在顯示公屋質量問題並非單一事件,而是普遍存在,希望政府能亡羊補牢。他提出三點建議:一是主動介入解決現有問題,在甩磚事件未造成嚴重傷亡前,及早制訂改善方案,並由當局或承建商負責全面修葺,根治瓷磚剝落。二是盡快跟進及處理居民投訴公屋用料和施工質量的問題。三是應制訂更全面、有效的措施監督公共房屋工程,保證公屋質量,讓公屋居民真正能夠“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