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放寬滯澳外傭受聘
冀立法賦權行政當局介入處理樓宇滲漏水
【本報消息】議員林玉鳳議程前發言時表示,受新“外僱法”及限制外國人入境防疫措施影響,本地家庭近月出現“家傭荒”。為應對形勢變化,當局應研究透過法律手段或特別措施,讓本地家庭可以聘請當下失業並長期滯留澳門的外僱家傭。同時,為免造成在職外傭不必要變動,應該加上特別條款,例如不可以轉工種、如非合約期滿離職必須上任僱主同意才可再獲聘、只可例外再獲聘一次等。此外,建議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爭取開放更多省區作為輸澳內地家傭的來源地,以及採取各種措施降低聘用內傭的成本。
區錦新議程前發言表示,樓宇滲漏一直困擾居民。政府多年前雖設立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接受居民投訴,但中心僅是協調機構,沒有根本解決滲漏水問題。遇到戶主不配合而無法入屋檢測一直是關鍵,認為適當行政手段介入是合理選擇。舉例,針對滲漏水,當某戶人被投訴為滲漏源時,若配合檢測固然最好,若不配合檢測,當局可以其涉嫌存在滲漏問題損害他人財物或影響環境衛生,甚至危及樓宇結構安全等原因,勒令單位業主配合檢測。若不配合則行政處罰,乃至採取某些制裁措施。透過立法,針對滲漏水增加行政管理權應可行,總較全推給法院更有效率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