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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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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雯集)古人談法治

古人談法治

“你做哪行職業?”入境處的關員問。

“飛髮。”入境客答。

之後,再沒有對話了,但見有人把入境客“請”入房間,查根問底,形同審犯,的確是審犯。究竟入境客犯何罪?問題在於“飛髮”。“飛髮”無罪,但“非法”則審之有理,都緣兩者音同,奉告大家:知髮而不可犯法。

法為何物?《史記 · 孝文本紀》:“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劉禹錫《天論上》:“法大行,則是為公是,非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賞,違之必罰。”可見“法”是公正的,大多數人認為對的就是對;大多數人認為非的就是非。

《老子》五十七章:“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人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老子提出:治國之道以清靜為上;用兵之法以詭奇為高。以不攪擾人民來治國,從下面的事例而得知:禁忌越多,人民越陷貧困;人間的利器越多,國家越陷入昏亂;人們技巧越多,邪惡必然越多;法令越森嚴,盜賊反而越多。老子謂聖人說:“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話題回到《管子 · 權修》最後一段:“欲民之可御,則法不可不審。”因為“法”是建立朝廷威信的,“爵服加於不義,則民賤其爵服;民賤其爵服,則人主不尊;人主不尊,則令不行矣。”又說:“刑罰不審,則有辟就(避罪);有辟就,則殺不辜而赦有罪,則國不免於賊臣矣。”這是說:不重視法治,壞人便逍遙法外,而好人蒙冤,殺的是無辜,赦的是罪人。《商君書》說:“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韓非子》說:“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愼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所以《管子》認為“法均不可不審”。

冬春軒

2020-12-19 冬春軒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89768.html 1 (筆雯集)古人談法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