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選舉制度存五大缺失
英國《衛報》駐美首席記者皮爾京敦,道出存在於美國選舉制度內的五大缺失:美式選舉缺失的第一項,是選舉人團制度。選舉人團是美國總統的選舉方式,是一種間選模式。今年的總統選舉,予人一種兩大陣營旗鼓相當的感覺,選民等待搖擺州的選舉結果,情緒緊張。但其實雙方的得票距離並不“近”,拜登比特朗普多出五百萬普選票!民主黨候選人得到52%普選票,是自一九三二年羅斯福總統以來,任何對爭取連任總統作挑戰的人,得到的最高比例普選票!但竟然會出現有可能輸的“緊張局面”。
世界上絕大部分的民主國家,都以普選票來定選舉的輸贏,但美國並不如此。決定美國總統選舉結果的是選舉人票。原來美國民眾投票選總統,他們的票其實是投給選舉人,再由選舉人按照每個州的選民意願,來投票選哪一位總統。
由五百三十八位選舉人來間選總統的缺憾,由美國立國之日已經存在。各州選舉人的數目,和選民人口不成比例,和國會參眾兩院議員數目一致。換言之,美國國會議員的代表性,其實是有些代表較多選民,有些則代表很少。選舉方法最初這樣設定,是故意把總統選舉隔絕於普羅大眾的選票控制。每個州不論人口多少,都有兩個聯邦參議員席位——大如加州,小如懷俄明,一樣各得兩席,但前者佔全國總人口接近12%,後者僅0.17%。眾議員數目則按人口數目分配,但人口很少的州或者特區,至低限度都有三個眾議院席,形成人口少的選區,選舉權重比人口眾多的大。
由於選舉人都按自己本州選民投票意願來投總統選舉票,於是出現總統選舉中贏得最多普選票的候選人,會輸給普選票比他少、但選舉人票比他多的候選人。
(美國選舉:選舉建制之硬傷 ·
十二)
沈 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