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們的穿衣品位
文學界與時尚界是相互影響的,對很多作家而言,穿甚麼和讀甚麼一樣重要,個人品位很大程度上說明了作家的個性,個性對文學作品又尤其關鍵。作家的穿戴會成為設計師創意的原始素材,作家們也會將着裝品位融入作品的人物與情節,塑造出獨具一格的形象。當然,在此之前,這些作家們,他們自己本身就得是很有穿衣品位的人,有些甚至堪稱時代的典範。那些總是穿搭得很好看的作家們,並非都對服飾的剪裁、衣料非常講究,他們當中有些不修邊幅,如繫着破布條打成的領帶的流浪詩人蘭波、總是穿着皺巴巴T恤和褪色牛仔褲的大衛 · 福特 · 華萊士,他們的好看更多是因為自己的風格而非潮流,像昆汀 · 克里斯普說的,“風格不是本人,風格優於本人”。即便華萊士的穿着風格看起來更接近邋遢時尚,但他的點睛之筆在於“華萊士風格”的印花頭巾。
和他們的寫作一樣,他們為衣櫥也注入了態度。比起他們穿了甚麼,更重要的是學習他們是怎麼穿的。
本書的作者特莉 · 紐曼,在時尚界從業近三十年,曾在《i-D》、《Attitude》和《Self Service》等時尚雜誌擔任編輯,為《衛報》、《獨立報》、《星期日泰晤士報》等多家雜誌供稿,她對作家們的時尚風格瞭如指掌。這本《名作家和他們的衣櫥》堪稱來自文學圈的“穿衣指南”,她讓五十位舉世聞名的作家不再隱身於作品之後,逐一為讀者們打開作家們的神秘衣櫥,捕捉文學與時尚交匯的驚喜瞬間。此本書不僅包括三十篇文學與時尚的跨界側寫,配以作家引言、作品選段、作家們的逸聞趣事和鮮為人知的一面,不僅探討作家們的服飾搭配。還特別探討了眼鏡、帽子、髮型、鬍子對其成就經典公眾形象所起的重要作用。
愛穿Clarks袋鼠靴的薩謬爾 · 貝克特,穿粗花呢上裝、絞花毛衣、領尖有扣子的襯衫和卡其布褲子的厄普戴克,總是戴着洗熨平整的白手套的花花公子普魯斯特,穿着優雅的王爾德,有“文學界姬摩絲”之稱的扎迪 · 史密斯,爵士時代的時髦couple菲茨傑拉德夫婦,他們當中有些曾被看成那個時代最會穿衣的人,比如兩獲美國國家圖書獎、普利策小說獎的厄普戴克曾在二○一二年被《GQ》雜誌選為時尚達人,可見作家們從來不是只知道伏案疾書的呆板書蟲,他們不僅是筆下人物的穿搭設計師,而且個人穿衣品位亦極具標誌性。
特莉 · 紐曼還列舉了許多穿着上離經叛道的作家,她們會穿男裝,他們也會穿女裝、抹口紅,這些模糊了身份界限的作家,他們認為“當你明白了自己是誰以後,你可以這樣做,你可以做自己,你可以讓人看到你自己”。
而塑造一個人的形象除了服飾,頭髮、鬍子、帽子、眼鏡都很重要,“時尚的顯微鏡充分聚焦在頭髮和鬍子上:它是一種形象的開始與最終的裝飾,可以成就也可以破壞一套服裝”,而有着標誌性形象的“帽子”,她認為“是任何時尚物都無法比擬的,帽子起到了只有紅地毯才能起到的入場作用:完全沒有必要,但本身妙不可言”。
另外,可貴的是,本書選用了這些作家八十張珍貴照片穿插其中,印在封面上的瓊 · 狄迪恩靠在一輛科爾維特跑車上,她穿着一件休閒的連衣裙,趿拉着人字拖,披散着頭髮,手裡夾着香煙看着前方,而這張照片某種程度上正好詮釋了作家們對時尚的態度,漫不經心地,冷靜地,卻又是難以模仿的。
花非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