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幣優化政策利好澳門
九月十八日,央行等六部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加碼推動人民幣跨境業務發展。這是今年以來,多部委聯合發文又一個跨境政策,顯示我國加速推進金融雙向開放,改革力度不斷加大。
《徵求意見稿》共五大方面、十五條具體措施,我們認爲不少政策是和之前四部委公佈的三十條政策相呼應,其中四條措施與澳門關聯度較大。
一是推動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的第一條,明確將此前已開展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措施簡化結算流程,不但便利外貿企業使用人民幣跨境結算,也有利澳門銀行業聯合內地同業為外貿企業提供跨境服務,帶動澳門跨境人民幣業務及資金量擴容。
二是優化跨境人民幣投資管理的第十條,允許投資類外資企業將境內人民幣利潤所得用於境內再投資,取消投資業務專戶管理要求。這將提升澳資QFLP試點企業投資效率,有利推動更多澳門企業通過QFLP形式,參與大灣區風投、私募市場。
三是優化跨境人民幣融資管理的第十一條,取消境內企業人民幣外債專用存款賬戶開戶數量限制,允許簽約幣種與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不一致。將提升境內企業通過港澳借用外債融資意願,給予企業更多自由度使用境內外低成本資金。
四是便利個人經常項下人民幣跨境收付的第十四條,允許內地銀行為港澳居民開立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這將使澳門居民往來內地生活和工作進一步便利,金融機構提供的民生領域跨境支付產品進一步豐富,為後續“跨境理財通”落地夯實基礎。
綜上所述,跨境人民幣政策紅利持續釋放,為澳門拓展跨境人民幣業務、開發更多跨境金融產品提供更多機遇。澳門企業及居民參與大灣區建設中,將會有更多獲得感。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展規劃部策略分析員 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