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句與歧義
自從八年前受編輯邀約,開始每星期為本欄寫稿,但自問不擅於文字表達,寫稿時都是戰戰兢兢,除了盡量避免出現錯別字,也盡量用較直白的語句,以傳達我想表達的訊息。
由於每星期都要交稿,我開始留意身邊的事物,每天工作前也先閱報紙,除了了解時事,也讀讀不同專欄的文章,從中既可“偷師”也能增加我對文字的敏感度。
文字的使用雖然看似簡單,只要按語法及正確用字詞,一般來說都能將意思傳達。由於我的專欄有時涉及一些專業內容,在表達上更會考慮將專業知識淺白化,讓不同的讀者都能理解。
然而,有時候文字的使用會出現歧義,即是我想表達的意思,可能讀者會理解為另外的意思。因此我每次寫稿後,均會細心讀幾遍,將可能出現誤解的文句修改,但文章離完美仍很遙遠。
關於文句的歧義,近日在報上看到兩則標題,讓我特別留意。
我不知道讀者閱報的習慣如何,我自己會先看標題,然後對有興趣的才細看內文。因此,每篇文章我都會想想用甚麼標題,但也避免嘩眾取寵,改些奇怪的題目。
日前閱報,看到“女子食店踩場疑講手兩傷”的標題,就對該文句的理解有點困難,對於文句前部分(女子食店踩場),由於有主語、動詞與地點,理解上並無歧義,但“疑講手兩傷”,因沒有標點,起始我以為是“疑講”及“手兩傷”,理解為“疑因講數”而“傷兩手”,但再細看,又似乎是“疑講手”與“兩傷”,即是有兩個人在當中受傷,那麼,甚麼是“講手”?上網查查,“講手”在廣東俗語有交流切磋之意,許多時是用來形容武術比拼。那麼,“疑講手”是指懷疑因為打鬥而“兩傷”(兩人受傷)?但“講手”又是指講故事的人,這樣,是指女子和“講故事的人”一同受傷?而看內文,確實有兩人在事件中受傷,似乎“講手”是一個人,但直至寫此文之時,我仍未完全理解該標題的意思。
另一則標題亦易讓人產生歧義,是一副標題“錯峰緩交通壓力”,當然,其意指“錯峰開學”與“交通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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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