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表倡雙軌彈性退休方案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容永恩、林笑雲、吳小麗、何雪卿、黎世祺認為,以“賦權”兩性取代“照顧”女性是法治文明進步的標誌之一,是世界性立法趨勢,提議可採納雙軌制彈性退休方案,分別適用於管理者員工和非管理者員工,不分男女,為非管理者員工設置領取養老金的最低年齡,並兼顧體力勞動者早退休的需求等。
五代表提出關於落實我國婦女平等就業權的建議。提議凡在境內繳納養老保險費滿二十五年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年滿六十周歲,有權領取養老金;在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崗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領取養老金的最低年齡為五十周歲;在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崗位之外繳納養老保險費滿二十年,領取養老金的最低年齡為五十五周歲。
在達到領取養老金的最低年齡後自願繼續工作的員工,依法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在辦理退休手續之前不領取養老金,其晉升、漲薪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但是編制內的管理者應當在年滿六十五歲之前辦理退休手續。因工作需要延遲退休的管理者,應當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尚未納入養老保險基金統籌的員工,其工齡等於繳費年限。
他們認為,與之前方案相比,該項退休年齡改革方案最大的變化是將“退休年齡”改為“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再根據不同崗位分別設置“領取養老金的最低年齡”,不再按照“幹部”和“工人”的身份劃分。同時考慮就業問題而設置了強制退休的年齡,考慮養老基金支付壓力而提高了正常退休員工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
該方案盡可能兼顧不同崗位男女職工的需求及利益期待差異,尊重其滿足工齡前提下選擇提前退休的權利,並可走出從照顧女性出發,卻強制女性早退休而損害其政治權、經濟權、平等就業權及人格尊嚴權的悖論,消除與退休年齡相關的性別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