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規劃 訂立標準 研制法律 持續扶貧
澳人代四建議解決相對貧困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何雪卿、劉藝良、崔世平就關於“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提出建議。指今年是脫貧攻堅決勝之年,在鞏固成果、提升水準,增強脫貧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同時,應及時探索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問題。
持續改革分享成果
何雪卿、劉藝良、崔世平稱,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也是完成消滅絕對貧困任務的決戰之年。按我國現行扶貧標準,在今年歷史性的解決絕對貧困問題,已指日可待。但從社會發展階段看,我國還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整體消除絕對貧困後,相對貧困問題就會隨之顯現,並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成為國家發展須面對的重大社會問題。應立足當下,努力實現一個戰略轉變,他們對此提出四點建議:
一是設定戰略目標並做好近期規劃。中長期要進一步細化第二個一百年即今後三十年的社會發展目標,將持續推進收入分配改革,縮小貧富差距和城鄉差別,全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近期而言,首先將確定符合國情的相對貧困標準,探索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及時納入第十四個五年規劃中。
二是參照國際標準,確定符合國情的相對貧困標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我國將進一步向實現第二個一百年的戰略目標推進。為此,將扶貧的戰略目標及時轉變為解決相對貧困問題,刻不容緩。當務之急是要進一步參照國際標準,確定符合自己國情的相對貧困標準。
扶貧機制平穩過渡
三是抓緊研究制訂我國的“反貧困法”。當前情況下,抓緊我國“反貧困法”的研究制訂,盡快實現反貧困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對於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具特殊重要的意義。建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法和法制工作委員會牽頭,盡快組建專門的研究隊伍,就制訂“反貧困法”的可行性問題進行專項調研,並根據調研結果,進一步提出是否進入正式立法程序的意見。
四是注重扶貧工作機制的平穩過渡。消除絕對貧困後,還需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在今後一段時間內,我國現有的扶貧工作機制還需要繼續保持運作,進一步跟進以往的扶貧工作,以解決脫貧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問題。同時也要總結經驗,逐步調整運作機制,盡快實現向應對相對貧困工作機制的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