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貨可居
《史記 · 呂不韋列傳》有這樣一段文字:“子楚為秦質子於趙,居處困,不得意。呂不韋賈邯鄲,見而憐之,曰:‘此奇貨可居。’乃往見子楚。”子楚是誰?他姓嬴,名異人,就是歷史上秦始皇的“便宜”父親。呂不韋是戰國時代的商人,他聽說秦昭王的孫子子楚,被派到趙國做人質,生活過得十分窮困。呂不韋覺得子楚就像一件稀奇貨物,可囤居以伺高價賣出。於是向子楚表示,可以助他返國並爭取當秦王。回秦後,呂不韋又成功說服秦昭王立子楚為太子。最後,子楚繼承皇位為莊襄王,便任呂不韋為相,並封為文信侯。
奇貨可居後來被形容珍貴的貨物(或者是有價值的人)被囤積起來,待價而沽(從而獲得利益)的意思。因為呂不韋是商人的典範,他提出的“奇貨可居學說”,被奉為營商者的金科玉律。也可以說不懂得把握“奇貨”的,都是不懂得通商之道。
“奇貨”,其實不一定是貨物,或有價值的人,也可以是時勢。例如某個地方發生天災人禍,我能把生活必需品或食物運進去,那便不愁沒有銷路。至於要不要把價格提高來賺取更多的利潤,那就是個人的良心問題,但懂得把握時勢,錢是穩賺了的。
向來我們對有才華的人,都要求他們品德優良,這才配稱“德藝雙馨”。但對於求財之人,我們卻從來沒有這方面的要求,仿佛商人不擇手段地去賺錢是應該的。商人的祖宗呂不韋,就給後來從商的人立下“榜樣”,不擇手段的去囤積居奇,有財有勢後把自己裝扮成文化人,出版《呂氏春秋》裝個逼。商而優則仕,財之有矣,勢必從之,順道撈個官職來過過乾癮也不錯,更可以制定有利自家生意的政策,形成官商勾結(合一),利益往自家輸送的環境,何樂而不為?
至於發國難財,賺黑心錢,全是從“奇貨可居學說”中衍生出來的,那就不足為怪了。
王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