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家最常搵食地
珠海禁野知避忌
目錄畜禽可食用
貓狗寵物唔好碰
珠海是澳門食家饕客最常北上搵食之地。比起各地的“禁野令”,已於本月一日實行的珠海當地的相關規定,更值得本澳食家留意。
四月十四日,市人大常委會發佈《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被稱為珠海版“禁野令”的該條例共廿三條,以“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為目標,對禁食範圍、可食範圍以及以食用為目的的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野生動物等相關行為進行規範。
根據《條例》規定,珠海可食用的動物範圍為:一是經人工繁育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並經依法許可食用且檢疫檢驗合格的動物;二是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通俗來說,可食用的動物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取得經營利用許可、完成檢疫檢驗手續。根據《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征求意見稿)》,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等畜禽可以食用,銀狐、貉等畜禽為非食用性利用。該目錄還在征求意見階段,未最終確定。未來這一目錄或是動態管理,珠海將統一按照國家目錄進行管理。
需要留意,雖然珠海的條例中並未明文規定,但貓、狗沒有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也無法取得檢疫檢驗手續,因此與深圳一樣貓、狗亦禁止食用。據此前農業農村部公開解讀,隨着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註及偏愛,國際上狗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鍾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