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未檢疫動物源性飼料禁止入境
拱關籲慎帶貓狗糧
【本報消息】拱北閘口海關訊: “在澳門超市購買的狗糧不能帶進珠海?”拱北口岸進境大廳內,被海關截查的蘇女士一臉懵懂表情。
“根據法律規定,未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動物源性飼料禁止攜帶、郵寄進境。攜帶未經檢疫的動物源性貓糧、狗糧等寵物食品進境存在衛生和安全隱患。”拱北海關所屬閘口海關旅檢三科科長沈光華耐心解釋。
一月五日晚,閘口海關在拱北口岸連續查獲五十四名旅客未經申報攜帶貓糧、狗糧等動物源性飼料共計六百五十多公斤進境。上述寵物食品均被截留,海關依法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隨着生活水準的提高,養一隻喵星人、汪星人成為不少家庭的選擇。有些人還會去境外購買或者“海淘”寵物食品,提高寵物的生活品質。去年下半年以來,閘口海關在拱北口岸共截獲進境旅客攜帶的各類寵物食品二千九百八十批次,總重近一萬九千公斤,主要是產自美國、加拿大、日本、德國等地的貓糧、狗糧、魚食。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規定,動物源性飼料(含肉粉、骨粉、魚粉、乳清粉、血粉等單一飼料)禁止攜帶、郵寄進境。寵物食品大多數都是動物源性產品,未經檢疫的動物源性寵物食品可能存在傳播禽流感、口蹄疫等動物疫病的風險,對動物和人體健康造成影響。
(蔡濛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