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專家批“南海仲裁案”非法
【中新社海口五日電】今年是“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出爐十周年。中外學者五日在海口批駁“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呼籲加強海洋治理合作,推動建立爭端管控機制。
存在重大謬誤
當天,由海南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大連海事大學國家海洋治理與發展研究院、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發展研究院主辦的第三屆南海前沿論壇在海口舉行,來自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數十名專家學者與會。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鄭志華指出,“南海仲裁案裁決”通過界定海洋地物的法律地位,將本質上不屬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調整事項範疇的領土主權問題納入裁決範圍,在管轄權和實體層面存在嚴重錯誤,“非法裁決縮減了中國與聲索國之間的對話空間,也使各國對通過國際法解決爭端的信心受挫”。
“‘裁決’將南沙最大島嶼太平島判定為岩礁而非島嶼,但許多國家所擁有的島嶼遠小於太平島卻未被作同等定性,明顯是雙重標準。”澳大利亞沃隆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大海表示,如果僅要求南海聲索國遵守裁決,而其他國家無需調整島嶼地位,則導致法律不公與規則適用混亂。他據此認為,鑒於“裁決”在事實認定上存在重大謬誤,其在國際社會實踐中的實際影響力或將逐步消退。
倡更務實合作
與會專家呼籲,南海爭端複雜且持續時間長,各方需探索更務實的合作以緩和局勢。
“解決國際爭端,合作應優先於裁決。”亞洲國際法發展基金會主席拉傑什 · 巴布 · 拉溫德蘭強調,南海問題應首先通過聯合開發等技術性合作,來為後續的政治解決積累信任和合規基礎。
鄭志華認為,南海周邊國家應積極發揮基於共識的傳統爭端解決智慧,優先從打擊海上跨國犯罪、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等低敏感非傳統安全領域着手,向高敏感議題逐步延伸。
台灣師範大學政治科學研究所教授王冠雄也持此觀點。
他表示,南海周邊國家需盡快在海洋環境治理領域展開交流對話,推動建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深化海洋科研、共建海洋保護區、制定環境應急協議等實際行動,以守護海洋生態。
他認為,在各方建立互信後,合作可延伸至其他領域,例如將《海上意外相遇規則》擴展至執法行動,“使各方在意外遭遇時遵守相關規則,有效管控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