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六階段持修先付學費後申請資助
教局:引AI監察工具防新型違規
【本報消息】對於持修課程“實地巡查工作”中對超收學員定義理解存在偏差,以及大數據綜合分析應用不足,教青局稱已作出改善,第六階段持修計劃,將利用大數據綜合分析,引入人工智能監察工具以防範違規情況。教青局並強調,機構及學員須依法參與“計劃”,局方已就明顯違法個案向司法機關檢舉,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
教青局昨發出新聞稿指出,自二○二○年審計報告後,教青局積極跟進審計發現的相關問題,引入多項電子化措施,改善部分監察工作。歷年報告中的三項需改善的工作,兩項已作改善,惟在“實地巡查工作”中對超收學員的理解存在偏差,以及在使用大數據作綜合分析方面存在不足,教青局認同需進一步改善。
要求交自費生人數
就對超收學員的定義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教青局已作跟進,並實施多項優化措施,包括已跟進所有涉及超收學員偏差理解的相關個案的程序;清晰前線人員的巡查標準及加強培訓;要求機構提交自費學員人數。另外,教青局正配合今年的第六階段“計劃”實施,利用大數據綜合分析,建立人工智能監察工具,以防範新型態及潛在的違規情況。
保證金升至半學費
就報告提及學員出席情況,教青局稱,已推行有效提高出席率的措施,於二○二六年四月一日生效的《二○二六至二○二九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擴展“先支付後申請”(即學員先自行支付學費,當課程出席率達七成或以上可申請發放資助)的模式,包括出席情況不理想(二○二三至二○二六年度“計劃”整體出席率低於三成,或二○二六至二○二九年度“計劃”任一課程出席率低於三成)、報讀課程所需金額達三千澳門元或以上,以及不履行特定義務的學員,在報讀持續教育課程時須先自行支付課程學費,同時將學員保證金金額提升至相當於學費的百分之五十等措施。根據審計結果,現階段“計劃”存在的問題雖有所改善,但仍須持續優化,以更有效達至構建學習型社會的目的。
審計署在報告中指出,樂見教青局以積極正面的態度,迅速跟進審計報告所提出的問題及建議。在審計署向局方反映“幽靈學員”等異常情況後,教青局已隨即於第六階段“持修計劃”推出針對性的優化措施,以加強防範相關異常情況及新型違規行為的發生,從而提升公帑資助的運用效益。審計署亦期盼各公共部門能夠從中汲取經驗,加強數據監察工作,善用現有的數據資源,以風險為導向綜合分析,主動監察,防範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並妥善跟進所有違規情況,確保公帑得以合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