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失的文物如何“回家”?
據《每日經濟新聞》消息:法國“文物返還法”生效以後,中國如果推動相關文物追索,需要準備哪些核心證據?
上海大學黨委副書記、中國海外文物研究中心主任段勇表示,首先,需要由官方正式提出申請,同時提供溯源研究和非法流失證據,還要有文物回歸後的保障和展示承諾。
雙方專家共商審查
隨後,需要選派相關領域專家加入中法雙邊科學委員會,共同討論、審查相關文件,達成一致後,再提交法國文化財產返還委員會審議,最後由法國文化部提交法國總理牽頭的國務委員會,通過行政令批准啟動返還。
關於文物非法流失的完整證據鏈研究報告也很重要。段勇認為,中法兩國專家之間的交流互信,以及兩國政府部門間的友好關係同樣重要。特別是在很多文物歷史檔案資料缺失的情況下,專業互信和外交溝通非常關鍵。
“短期內,我認為應盡快向法方提交申請,啟動相關程序。雙方可以本着由易到難的原則,先從圓明園流失文物中劃分出沒有爭議的文物,推動完成返還,之後再通過理性協商、循序漸進,擴大到其他文物。”段勇說。
段勇指出,該法律明確只對公共機構收藏的流失文物有效力。因此,對於法國私人手中收藏的同類文物,暫時無能為力。不過相信,該法律的精神同樣會對私人收藏非法流失文物產生道德壓力和輻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