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飯盒
四月二十七日本報頭條新聞“客車藏六十飯盒琴關被截”。細讀內文,十分驚訝,本地一男子竟然用自己的私家車運飯盒回來!
雖然內文沒有交代飯盒的“用途”,但不難猜到是“進口”外賣。街坊街里嘖嘖稱奇,本地兩餸或三餸飯盒,售二、三十元而已。我則聯想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往來澳門與拱北的“水客”綁在肚子上、大小腿上的走私豬肉。那時候這種“水貨”已經教我目瞪口呆。報道說水客帶豬肉回來,交貨到本地食肆。從拱北買貨便宜,成本是節省了很多,但沒有經過安全檢疫的生肉,而且以這麼不衛生的方法攜帶入境,光顧食肆的食客不單做了冤大頭,隨時有可能吃壞肚子。
近年,隔三差五便有走水貨的報道。撇開高科技電子產品、高端品牌衣服包包不談,讓我有點吃驚的是食材,被檢獲的食材多半是貴價的海產、牛肉之類,而且是從本地“走去”內地。不禁想到今非昔比。從水貨食材可見內地消費向上走,進口食材走私過去,餐廳老闆們平買、貴賣,眉開眼笑。不少澳門人也熱衷北上消費,尤其是去大快朵頤,價格的確便宜很多。這麼一“輪迴”,儘管吃得比本地便宜,卻也大有可能是從港、澳走私的“水貨”。
“走水貨”這門違法生意,大有大做、小有小做。本版不只一位文友曾經撰文提到年輕時做水客的經歷,也有提起母親為了省錢兼補貼家用走水貨。這些我都知道。九十年代我親眼所見,大大咧咧帶汽水之類的飲品去珠海,賺十元八塊人工的人不少;這世紀不一樣了,新冠幾年有些人失業也加入了水客行列,所帶水貨換成是茅台、紅酒等。
為生活所迫賺點小錢可以理解,甚而同情,但走再便宜的水貨也是犯法的。食物嘛,若不小心害人健康,於心何忍!
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