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洩密案四“內鬼”被判刑
【香港中通社廿七日電】台積電日前發生“內鬼”洩密案件,早前離職工程師陳力銘、時任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陳韋傑等人涉洩漏關鍵技術,遭檢方起訴。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廿七日判處陳力銘等人有期徒刑兩至十年刑期。
判囚兩至十年
台檢方調查指出,陳力銘從台積電離職後,任職於東京威力公司,為了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要求當時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洩漏給東京威力公司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以爭取台積電兩納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資格。
台積電發覺異常後內部調查,懷疑在職與離職員工非法取得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去年七月八日提告。檢方發動搜索、約談,訊後將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廿七日一審宣判,陳力銘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吳秉駿判三年、戈一平兩年、陳韋傑六年。東京威力公司則判罰金新台幣一點五億元,分別支付台積電一億元,公庫五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