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而已
當你不小心把事情搞砸時,通常會是怎樣的反應?陷入深深的自責,還是習慣性地推卸責任?
我曾是自己最嚴厲的法官。只要出門忘了帶鑰匙,或者遲到幾分鐘,一定會怪責自己這麼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好,或者生自己的氣,為什麼不早點出門,非要拖拖拉拉。
奇怪的是,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朋友身上,我可能就很習以為常,甚至已經習慣了對方的“例遲”。但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卻會覺得,我怎麼能犯這種錯誤呢?我可以輕易地包容別人,卻拒絕放過自己。
直到一個朋友點醒了我。她跟我說,要學會“愛自己”。你怎樣對待你所愛的人,就應該怎樣對待你自己。這句話,突然讓我發現了內心那套根深蒂固的“雙標”。我對待自己,就像一個苛刻的監工,時刻擔心自己做得不夠好。
這種不斷的自我批評,其實是一種扭曲的自我保護。
它的潛台詞是,與其等着你來罵我,不如我先把自己狠狠地罵了。只要我在你發難前先斥責我自己,我就佔據了某種安全高地。我已經知錯了,所以你不用罵了。某程度上,我也反證了自己的“聰明”,雖然我搞砸了事情,但我至少迅速發現並懲罰了自己的笨拙。
然而,這整套內心戲,都建立在一個脆弱的假設上:我犯的錯,真的有那麼重要嗎?很有可能,我那些無限放大的內疚和苛責,在別人看來,根本微不足道,甚至莫名其妙。我們總以為自己活在聚光燈下,每一次失誤都會被放大檢視。但真相往往是,是我替自己“加戲”了,台下根本沒有觀眾。
我糾結了一整天的小失誤,在別人的世界裡,連五秒鐘的位置都排不上。所以,下次又不小心搞砸了,試着像對待摯友那樣,溫柔地對自己說一句,“小事而已”。
木 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