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修訂延長兩假 年假最多十二日
產假擬增至90日
【本報消息】勞工事務局今起至三月十六日,就修改第7 / 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規定的產假及年假日數諮詢。諮詢文本建議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三十日可提前享受。就本地女性僱員享受產假,政府向合資格的中小企業提供最多二十日補貼。年假建議按年資遞增,每滿兩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最多增至十二個工作日,逐步提升僱員的勞動權益保障及與國際標準接軌。
新聞發佈會昨日上午十時半於勞工局地下多功能室舉行,由勞工局長陳元童、研究及資訊廳長陳穎芝、法律及研究處長霍倩盈介紹詳情。
平衡工作家庭生活
陳元童表示,為落實有關完善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施政工作,特區政府去年對現行產假及年假制度展開研究,並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探討調升產假及年假日數的可行性研究”調研。綜合考慮調研結果、社會意見、鄰近地區的比較法資料等,建議調升產假及年假日數,持續優化勞動權益的保障,讓僱員在工作與家庭生活之間取得更好平衡,提高僱員的生活和工作質量,同時顧及企業的適應能力。
官企共擔產假成本
陳穎芝介紹調研結果指出,在產假方面,百分之五十三點九僱主及百分之七十四點八的僱員支持調升,均首選調升至九十日,並傾向政府與僱主共同承擔調升的成本。僱員希望有充足的產假以照顧家庭與身心需求,中小企則擔憂成本上漲,希望政府提供財政補貼。
年假按年資增日數
年假方面,調研結果顯示百分之五十八點七的僱主及百分之八十八點八僱員支持調升,調升日數集中於十日或十二日,有過半數人認同按年資增加年假日數。僱員希望有更多年假應對工作壓力及家庭需要,僱主亦認同改善假期制度是大勢所趨,但小微企業擔憂人資緊張。
今起諮詢至三月中
陳元童指出,鑑於《勞動關係法》修訂涉及層面廣泛,不僅與各行各業的僱主及僱員息息相關,亦牽涉到特區政府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期望公眾踴躍發表意見,共同促進澳門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公開諮詢為期四十五日,諮詢文本、圖文包、宣傳片等資訊已上載於專題網頁,公眾可透過專題網頁、電郵、電話、傳真及郵寄,以及報名出席公眾諮詢會踴躍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