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寨城公園
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澳門居民想到香港,需先由居港親戚到入境處辦理申請,批准了才可以前往;回澳前還要辦理續期。經過多次往返後,入境處才會發出一年期的旅遊證給你。拿着這張證,便可以多次到香港了,但每月不得留港超過七日。所以,當澳門永久性居民可以憑身份證進入香港時,便覺得是一大喜訊。
現在乘金巴往港,長者只收半價,所以我便增加到港的次數。以前會經常去中環那些大型商場閒逛的;但當澳門金光大道那些大型的娛樂綜合體相繼投入營運後,便覺得香港那些大商場不再具有吸引力了。其實,香港除了奢華外,還有一些地方和大眾化消費場所,是值得大家去見識的。
很早便知道九龍寨城是個“三不管”的地方。英國一八九八年租借新界時,是容許清政府保留寨城的;但當接收新界後不久,便將寨城的清兵趕走了。法理上,管轄權不屬於英國;清政府也沒有再派清兵到那裡,管理真空,於是製毒販毒、妓寨和賭場等應運而生,成為藏污納垢的地方。
乘地鐵很快便到目的地。在園內涼亭休息,鳥聲啾啾,錦鯉在水中游弋,一派悠閒。誰會想到,這裡曾經是五百幢僭建物的舊址?以前有一段新聞,說一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取消“抵壘政策”後,有律師代表一名偷渡客申訴,說事主不是非法入境,而是要到九龍寨城,並呈上到寨城的路線圖。香港是法治社會,租用別人的地方,總不能連主人返家的路也給堵死吧?這個訴訟的結果已記不起了,但的確是個十分棘手的問題。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寨城被清拆,其後建了公園,同時宣佈香港法律適用於此。這個城中城的問題終於找到了解決方案,一九九五年,公園便建成這個模樣了。
公 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