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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8日
第A03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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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籲居民行政申訴保權益

廉署鼓勵居民利用行政上訴機制,維護合法權益。

錯劃車位泊車遭罰獲撤

廉署籲居民行政申訴保權益

廉政公署昨日公佈一宗行政申訴個案,廉署於去年接獲投訴,有人泊車被罰後提交答辯及投訴錯劃泊位維權,最後行政當局修正錯誤,決定不予處罰。

當事人三方向維權

廉署行政申訴個案指出,投訴人指林茂巷道路在進行路面工程後,出現錯誤的劃線車位,使投訴人誤會該處新增了車位而將車輛停泊入內,以致被交通警員錯誤執法。

經調查,交通警員在林茂巷巡查期間,目睹投訴人的汽車停泊在禁止泊車標誌範圍內。雖然該處地上有新塗上的車位線路面標記,但考慮到有關標記上沒有標註任何編號,且屬禁止泊車標誌管制範圍內,有關警員於是票控。為此,投訴人除向治安警察局提交答辯外,還向交通事務局和廉署投訴。

交通事務局收到投訴後,派員到場巡查,發現該處已設有禁止泊車標誌,但非屬路面工程範圍的標線確實出現異常,局方隨即修正,並去函治安警察局說明有關標線錯誤及已作修正的情況。

部門溝通跟進糾錯

治安警察局綜合分析投訴人書面答辯、當日現場情況、交通事務局公函及有關法律規定後,認為有關禁止泊車標誌未有配以黃虛線指示效力延伸範圍,投訴人的車輛當時所泊位置不受該標誌所限,且其車輛停泊的位置未有對其他車輛通行構成阻礙,因此決定不予處罰投訴人。

廉署認為此個案中,行政當局能妥善回應居民訴求,收到投訴後積極跟進,主動溝通協調,修正錯誤,做法值得肯定。居民在面對處罰程序時,亦可利用答辯、聲明異議及行政上訴機制,提供理據和資料,以維護自身合法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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