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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第A04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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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公司倡修改總規三項目

顧問公司建議維持新城B區西側公用設施區用途

土地佈局 規劃範圍 配套研究

顧問公司倡修改總規三項目

【本報消息】《澳門特區城市總體規劃(二○二○至二○四○)》檢討分析報告建議,總體規劃有四類需要跟進事項,當中包括四大工程項目中的澳門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及澳門珠江西岸國際航空運輸樞紐(港),並因應人口及交通運輸等研究項目更新相關內容等。

檢討三大工程佈局

顧問公司介紹《澳門特區城市總體規劃(二○二○至二○四○)》檢討分析報告,檢討總體規劃涉及的最新情況。第一類為大型公共建設項目,一是澳門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初步選址新城B區西側土地及新城C區土地,建議維持新城B區西側公用設施區用途,建議新城C區商業及居住用地需要依實際用地規模修改為公用設施區;建議修改總體規劃的城市結構佈局,例如發展核心。

二是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初步選址鄰近偉龍馬路的土地及新城E1區西側土地,分析報告認為外港區二的科學館、文化中心、觀音像等文化設施,與旅遊塔周邊的文旅資源形成良好互動,有利構建多元產業,提升整體區域吸引力;同時地段位於十字門水道,具備促進澳珠合作的空間潛力,可進一步深化“一河兩岸合作軸帶”的功能定位,支援口岸經濟、文化交流及跨境旅遊等發展方向。

根據總體規劃,位於鄰近偉龍馬路的土地為居住區,位於新城E1區西側的土地為居住區和商業區。建議修改總體規劃的城市結構佈局,例如發展核心;修改土地用途規劃,建議根據產業園的產業定位,需要全部或部分修改為相關產業用途。

三是澳門珠江西岸國際航空運輸樞紐(港),分析報告認為選址臨近澳門國際機場及氹仔客運碼頭,具備良好的對外交通條件,且臨近北安工業區,將有助形成產業協同效應。

根據最新的澳門國際機場擴建計劃,擴建範圍與總體規劃有所不同。因應機場有關擴建計劃,建議修改總體規劃的相關範圍。

澳琴國際教育(大學)城及澳門國際機場橫琴前置貨站位於橫琴深合區,不涉及總體規劃的規劃範圍。

修改更新規劃範圍

第二類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長官公告和批示,關於實施管轄的範圍。根據三份新的行政長官公告,包括國務院關於同意澳門特區分別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二、三階段區域及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的啟用及實施管轄,建議修改總體規劃範圍及對相關內容一併作修改或更新,例如規劃分區範圍。

關於文化遺產保護,於總體規劃生效後公佈的行政法規和行政長官批示,包括《“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古樹名木保護名錄》。建議更新總體規劃中發展條件的公用限制。

關於海岸線,根據相關行政長官批示更新劃定澳門海岸線,以及基於澳門半島和新城A區之間水道的填海申請的批覆情況,建議按現況將有關範圍維持作水道。建議根據最新的海岸線、已有的填海計劃及土地現況修改總體規劃的相關範圍、土地分類規劃和土地用途規劃。

研究人口交通發展

第三類是關於研究項目,在人口方面,根據統計暨普查局《澳門人口預測二○一六至二○三六》的中程度預測,以及根據最新發佈的《澳門人口預測二○二二至二○四一》,二○四○年的人口預測約為七十八點三萬人。建議更新與人口相關的內容,更確切地反映社會的發展趨勢。

在交通運輸方面,特區政府正開展澳門輕軌線路擴展的相關規劃研究;需要考慮配合深化澳琴互聯互通;與時俱進的交通運輸系統有效連接澳門各區,並提升跨區與區內交通的分流效率。建議修改總體規劃中有關交通運輸的內容;對相關內容一併作出修改或更新,例如綜合交通規劃示意圖。

第四類是其他技術性調整,建議因應實施情況對表述及圖示作優化及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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