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檢討總規聚焦土地用途
預留彈性避免頻繁修改
【本報消息】澳門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下午討論《澳門城市總體規劃(二○二○至二○四○)》的檢討分析報告。工務局副局長麥達堯表示,今次城市總規的檢討主要因應政府新推出的四大工程調整土地使用,同時會兼顧城規委員建議,強調無法將所有內容都納入總規,需保持總規彈性,以減少後續頻繁修改的情況。
按需調整土地用途
多名城規會委員認為既然因應四大工程檢討總體規劃,委員梁普宇建議以有效快速方式推進,否則擔心影響四大工程項目推進,委員黃國基形容四大工程項目是“勢在必行”的迫切任務,建議通過簡易行政手續、補充行政法規等處理,否則以“大手術”、“咁大個餅”檢討總體規劃,與社會期望有落差。
麥達堯表示,今次總規檢討與原有總規方向基本一致,只是當時部分土地用途劃分較細,因此現時需因應當前發展需求,適當調整部分土地用途。今次總規檢討具緊迫性,一方面根據《城規法》要求,總規需在五年內開展檢討;另一方面,為配合四大工程進程及多元產業發展時程,希望盡快完成檢討。
總規無法包羅萬有
他認為,城市總體規劃的核心在於土地使用,需在土地使用上配合整個城市發展需要,提供相應的土地條件。至於交通、房屋、文化保護等內容,可以通過專項規劃落實,形容不能“包羅萬有”將所有內容都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否則時間及內容都會變得過於龐大。總規已預留一定彈性,例如規劃為商業區的土地,並非硬性規定必須完全用於商業,而是優先發展商業。若業主有合理規劃與計劃,可在實際操作中適當放寬用途限制,無需通過修改總規解決。
簡易檢討或涉修法
麥達堯強調,城規法有簡易程序,但僅適用於筆誤、天災人禍、國務院頒令等無太大討論空間的情況,若要以簡單方式檢討會涉及到修改城規法,至於修改城規法則是另一議題,根據目前城規法進行檢討程序。是次檢討總體規劃主要是因應四大工程,但強調是全面檢討,重申核心是土地用途(調整)。
工務局城規廳廳長梁耀鴻表示,聽取委員意見後,下一步將盡快決定是否修改總體規劃,而核心是圍繞土地功能調整,對於委員部分建議,會配合工作時程安排,未必在是次倘有的修改能反映出來,或在下一步詳規、分區、小區規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