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誣告男友人強姦法辦
【本報消息】內地女誣告相識兩個月的男友人強姦,治安警接報後將案件轉介司警跟進,司警人員於路氹某酒店房間將涉案男子帶走調查,最終揭發雙方在自願情況下發生性行為,有人收取三千港元“小費”後與男方發生爭執並向治安警“報假案”。
涉案女子姓范,女性,卅五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司警前日早上約七時接獲治安警轉介,得悉路氹某酒店房間發生一宗強姦案,隨即派員與范女接觸。報案人稱今年十月來澳期間在路氹城某娛樂場認識一名男子,至近日各自再次來澳,本月三日晚上十時許在對方的邀請下到酒店房間聊天,期間遭對方強姦,報案當日早上趁男子離開酒店房時報警求助。
警方隨後於事發酒店房間截獲相關男子,並將其帶至司警局問話。據調查所得,范女十月與男子相識後一同賭博,直至近日兩人再次來澳期間相約見面。
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在酒店房內發生性行為,事後男子向范女支付三千港元“小費” ,但兩人疑因“小費”金額問題發生爭執。
根據醫生檢驗報告,范女身上無抵抗傷痕,警方相信范女因金錢糾紛“報假案”,其拒絕合作。司警以誣告罪對范女落案,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