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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第B06版: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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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或實物?——福利發放再思考

現金或實物?——福利發放再思考

當我們談論社會福利的輸送形式時,常常會遇到一個關鍵性的分歧:政府應該以現金還是實物的方式向市民提供援助?這個議題橫跨經濟學、社會學與公共政策等多個領域。事實上,現金與實物給付的選擇,並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更關乎政府與公民關係、個人自由與社會目標、效率與公平等深層次的價值取向。經濟學者米爾頓·佛利民(Milton Friedman)提出以現金給付代替實物資助的概念,其認為受惠者最了解自己的需要,現金補助能讓個體針對自身狀況靈活分配資源,提升效率並減少行政成本。社會政策學者蒂特莫斯(Richard Titmuss)則認為,福利制度不應過度市場導向,部分福利理應藉由公共服務或實物方式提供,以保障公平與社會團結。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沈恩(Amartya Sen)則發展了“能力”(Capability)的福利標準,他強調,不應只看福利分配的形式,最關鍵在於受助者能否因此提升福祉、實現生活選擇,所以現金與實物究竟哪種更有助於“自由”的實現,需要取決於不同的社會脈絡。

現金給付:靈活自主的分配方式

現金給付模式近年十分普遍,其核心理念是相信個人是自身需求最佳的判斷者。此模式將福利轉化為貨幣,賦予受助者最大的消費主權。例如,澳門特區自二○○八年起推行的“現金分享計劃”,讓全民直接共享經濟發展的紅利,成為全球範圍內將經濟成果直接貨幣化並分配給市民的獨特案例;此外,亦向符合資格人士發放養老、失業、殘疾等種種現金津貼。巴西的“家庭補助金計劃”(Bolsa Família)則是“有條件現金轉移”的典型,要求受助家庭保證子女就學與健康,旨在將福利從單純救濟提升為對人力資本的投資。更創新的理念則是近年在芬蘭、肯尼亞等地推行的“無條件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 UBI),試圖為全民提供一個基礎生活保障,以應對未來自動化可能帶來的就業衝擊。

實物給付:針對需

求的直接服務

相對而言,實物給付強調國家更具指導性的干預,旨在確保資源被用於最關鍵的領域。這種模式歷史悠久,現代社會中多以教育、醫療、住房等公共服務形式展現。例如,英國國民保健署(National Health Service, NHS)為所有國民提供免費醫療,體現了健康權利的普及原則。新加坡透過大量建設公營組屋,讓大多數國民都能負擔得起住房,強化社會整合。澳門則提供十五年的免費教育、以公營為主體的醫療體系,以及為基層家庭提供的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等,在不同需求層面提供照顧。而美國的“補充營養援助計劃”(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SNAP),即食物券,是一種介於現金與實物之間的代用券,給予使用者在食物種類上的選擇權,但用途嚴格限定於營養保障,體現了政府在賦予選擇和達成特定目標之間的權衡,既給予使用者選擇自由,又確保用途專一。

給付方式的比較:效率與公平的取捨

整體比較這兩種福利輸出形式,其利弊根植於截然不同的哲學基礎。現金給付的核心優勢在於其效率、靈活性與對個人尊嚴的尊重,能以最低的行政成本將資源快速送達受助者手中,使其根據自身獨特且不斷變化的需求作出適切的決策。這在應對突發性經濟困難時期尤為有效,且注入的現金能直接刺激消費,為經濟帶來活力。然而,其缺陷在於目標的不可控性。福利的初衷在於保障基本生活,但資金的實際用途並無法被監管,可能導致資源錯配。更重要的是,現金援助往往治標不治本,難以從根源上解決導致貧困的結構性問題,如技能匱乏、健康狀況不佳或社會網絡薄弱。同時,大規模且無條件的現金發放,可能伴隨是否會削弱工作動機和引發福利依賴,以及對公共財政構成長期壓力等爭議。

反觀實物給付,其最大優點是目標的精準性與社會效益的確定性。政府透過直接提供教育、醫療、住房或專業輔導服務,能確保資源被用於提升人力資本、保障公民健康和維護社會穩定等具有長遠正面外部性的領域。對於需要專業介入的複雜社會問題,如長期護理、精神健康支持或成癮治療,實物服務更是現金無法取代的。通過規模化運營,政府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服務的質量標準。但其缺點最主要是對個人選擇的限制,因服務的內容、地點和形式通常由提供方決定,難以滿足使用者多元化、個性化的需求,同時,當資源供給無法跟上社會需求時,便會出現輪候時間過長等瓶頸,導致急需者無法及時獲得援助。此外,相關的營運和行政成本也極為高昂。

反思與前瞻:福利輸送形式該如何

優化?

當前,全球正處於一個多重變革交織的時代,人口老齡化、零工經濟的興起、人工智能與自動化帶來的就業結構轉變,以及日益擴大的貧富差距等,在這些發展趨勢和挑戰下,對社會福利輸送形式的反思與展望變得尤為關鍵。未來,社會福利需要以創新的思維和包容的態度來應對世界劇烈變遷,福利發放形式應朝着更加彈性化、個人化和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從而在效率與公平、自由與保障之間求取動態平衡。現金抑或實物,本質其實是工具,而非目標。最重要的是政策的彈性調整,能否因應不同時期、不同行業、不同群體的需求,快速修正、及時應對。例如,在資源無法自由兌換或市場機制失靈時,實物援助往往更有效,但在消費選擇自由、市場健全的社會,現金發放則更靈活便利。

另一方面,科技發展為福利輸送帶來了新的可能性,大數據分析有助於更精準地識別弱勢群體及其需求;數位支付則能大幅提升現金發放的效率與透明度;又或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實現福利的個人化定制,例如,以基礎的現金保障作為底線,搭配彈性兌換的福利帳戶,讓市民根據個人及家庭狀況,自主選擇最適切的服務組合,從而兼顧靈活性與針對性。政府及其合作機構則成為福利平台和資源分配的策劃者、監管者與創新者,推動資源的有效使用。

最終,回歸“以人為本”和“授人以漁”的宗旨,社會福利的目標不應只是暫時紓緩困難,更要激發並投資於人的能力、支撐社會整體進步,真正賦權予每一個體,以共同應對充滿不確定性但又蘊含無限機遇的未來。

陸 晴

2025-11-24 陸 晴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447736.html 1 現金或實物?——福利發放再思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