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機制涵蓋虐待動物行政刑事處罰
市署:澳未具條件開展TNR計劃
議員呂綺穎就不同程度虐待動物行為,問政府會否檢討《動物保護法》及流浪動物救助措施。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表示,《動物保護法》自二○一六年生效至今,截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涉及虐待動物的個案僅有九宗。相關法律機制已明確涵蓋行政及刑事處罰,並達到了預期效果,將會適時進行檢視。指現階段未具條件在全澳各區開展TNR(捕捉、絕育、放回)計劃。
周偉迎表示,市政署現正實施捕捉、絕育及開放領養政策(TNA計劃),數據顯示,今年流浪狗捕捉數量同比下降百分之五點六,領養數字則持平。他稱,考慮到澳門人口密度高、公共衛生等因素,並參考鄰近地區經驗,認為現階段在全澳各區開展“TNR”計劃的條件尚未成熟。但市政署將持續與動物保護團體溝通,並在兼顧可行性的情況下,繼續探索控制流浪動物的可行方法。
食品輸出“一碼通”
另外,周偉迎表示,本澳與內地已聯合實施澳門食品輸入內地“一碼通”監管制度合作安排,截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已有四家本澳食品企業使用“一碼通”系統通關,相關食品種類多元,包括烘焙、月餅等,預料每年涉及一百二十噸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