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禮物還是交易?
之前在戀愛 · 電影館看了新上映的《玫瑰夫大戰玫瑰妻》。裡面探討了一個核心議題,當夫妻兩人都想追逐夢想時,誰來犧牲自己照顧家庭?尤其當妻子的事業比丈夫更為成功時,兩個人又要如何建立屬於自己的相處模式?
剛好近日在YouTube上看到鄭裕玲對劉青雲的一段訪談,劉青雲提到,覺得女性不一定要結婚,如果結婚了也不一定要放棄所有。因為這不僅不公平,而且如果一方過分犧牲,就很容易有怨氣產生,總有一天會怪責對方:“都是為了你!”
在每個家庭中,都有大量的無償勞動(比如家務、育兒等)。倘若其中一方一直扮演一個犧牲者,這些隱形的、從未被清零的情感負債,總有一天會在帳本上冒出來,並迎來一次公開爆發。
有些時候,我們的愛是出於愛心。有些時候卻是來源於恐懼,對社會壓力或關係破裂的恐懼。前者是基於“我想”,是源於內在豐盛而溢出的愛,是一份純粹的禮物。後者是基於“我應該”,這時候,愛就成了一種交易,未來必然要求回報。
我有位朋友曾經分享過,她媽媽一直表示自己多麼辛苦才把她養大,把一切最好的都留給了她,多麼的委屈跟不容易。可是在她而言,她寧願媽媽少愛自己一點,也不想媽媽把所有的人生都壓給她。這擔子太重了,她接不住。
這時候,過度的犧牲成了一種責任轉移。當母親將自己“過好一生”的責任,以“付出”的名義轉移給了女兒身上,也是將自己未完成的人生課題壓給了別人。如此一來,遇到種種的不順心,都可以怪罪到女兒身上,這是一筆女兒一輩子都要用順從和愧疚來償還的情感債務。
這分明是雙輸。付出的人覺得自己虧了,接受的人也不見得一定願意收下這麼大的道德擔子。
木 芹